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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 大家帮我提点意见吧.

大家帮我提点意见吧.

shan

[ 本帖最后由 渺渺眯眯 于 2009-4-7 12: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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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得近一点吧。有矛盾总归是不开心的,你要把以后最坏的打算告诉你老公的。

如果经济允许的话,房子买得近一点,实在不行,帮你老公买部车子,让他照顾他妈方便点。

唉,我是自私一点的。希望以后我的儿子不要这样对待我,如果从媳妇的立场来看,这样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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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中间你的意见有多少份量?!主要还是看你老公的意思吧!
        如果你现在就很清楚地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那就为将来可能会发生的问题找好解决之道吧!
        现在估计不是你能决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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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小区里再买一套,这样既便于照顾老人,又有各自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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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坚决不要PP和我们一起住的话.
我想PP是不会和我们一起住的.

我们现在和PP的房子离得也不远,大概两站路的距离.
PP是比较做天做地的那种老人,一直在说,她一个人待在
那个房子里害怕.
平时偶尔给我接个儿子,也会说爬楼梯把腿爬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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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婆婆把自己住的房子卖掉,这样就不会害怕了。再在你们小区里买套小一点的房子,这样照顾起来方便又不会有大矛盾。同时把房子写小姑名字的事情也一并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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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香近臭,楼主听过这句话没。从你描述来看,你婆婆不是个省油的灯,与其住到一起后再发生矛盾,不如现在保持距离。老人的财产我个人建议是不要去想了,她愿意给谁是她的自由,你公公如果没有留过遗嘱给你儿子,那就当没有这回事吧。再一个,虽然现在房子也蛮值钱的,但是为了房子委曲求全的日子你过的下去伐,过得下去那最好,过不下去还是要想想清楚,省的将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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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渺渺眯眯 的帖子

一个人怕什么?怕故世的老头子? 可以让你姑娘去赔她住,或者干脆给她请个住家保姆陪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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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逸逸@威威 于 2008-6-26 12:04 发表
住得近一点吧。有矛盾总归是不开心的,你要把以后最坏的打算告诉你老公的。

如果经济允许的话,房子买得近一点,实在不行,帮你老公买部车子,让他照顾他妈方便点。

唉,我是自私一点的。希望以后我的儿子不要 ...
我是想的很明白的,如果将来老了,也不能和儿子媳妇住在一起,不是说媳妇是外人,但是总归有些互相不能适应的生活习惯,何况到时候我老了,不知道会不会有让媳妇不能接受的坏习惯,与其让她背后说,还不如保持点距离,也不会让儿子夹在中间难做人。我老了也要“拎得清”一点,不要讨小辈“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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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还是和自己女儿住一起比较好。
和老公谈,让他和他姐姐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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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难办,现在应该和LG一起主动要求PP过来住,至少做到不要发表反对意见,看PP自己意思,现在如果PP想一起住,还是不要多说什么吧,毕竟PP刚失去老伴,一个人不容易走出来,人多住一起打打岔好些.
房子的事情还是顺其自然吧,有一句话不是说吃亏是福吗?
至于以后走一步看一步吧.不合适以后再分开,在附近另寻一套.当然要注意不要到关系僵化时才提出来分开,无论如何,现在提于情于理不合适.

[ 本帖最后由 liang妈妈 于 2008-6-26 13: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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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些想法,不知道是不是有些过分.

PP的钱呢,我是一分也不想要的,这是我老早就向LG表过态
的.毕竟这是他们辛苦一生的结果.

但我觉得:
1.PP如果要跟我们住的话,那套房子的名字应该换成
  我LG的,PP也应该把她的积蓄给我们亮一亮.不管怎样,以后
  生活开销,住院什么的,都会有费用,不能用钱的事,我们出头,
  拿钱的事,别人出头.而且GG过世前几年,LG给GG还了很大金额
  的债务.
2.如果PP觉得房子的名字不能换,她的钱跟我们不搭界,那么,
  她可以和女儿一起过,那套房在内环内,三房两厅,她自己的
  存款,应该应付她以后的生活和医疗绰绰有余了.
  我们尽有限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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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神容易送神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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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住近点,但是不能住在一个屋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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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觉得:
1.PP如果要跟我们住的话,那套房子的名字应该换成
  我LG的,PP也应该把她的积蓄给我们亮一亮.不管怎样,以后
  生活开销,住院什么的,都会有费用,不能用钱的事,我们出头,
  拿钱的事,别人出头.而且GG过世前几年,LG给GG还了很大金额
  的债务.
2.如果PP觉得房子的名字不能换,她的钱跟我们不搭界,那么,
  她可以和女儿一起过,那套房在内环内,三房两厅,她自己的
  存款,应该应付她以后的生活和医疗绰绰有余了.
  我们尽有限的赡养义务."
这样比较合理,说明白了,以后住在一起矛盾也会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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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分开

又不是穷得没地方住,非得挤在一起互相把对方逼疯了,有什么好处?

可以离得近,但不能在同一屋沿下!!!!!!!!!    LZ也不要贪图婆婆的房子,到时候过着水深火热的日子。 不开心,要房子,要钱又有什么用呢? 

我的公婆人都非常好,但我的名言是:你就是个仙女儿,我也不想和你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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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渺渺眯眯 于 2008-6-26 13:43 发表
我有一些想法,不知道是不是有些过分.

PP的钱呢,我是一分也不想要的,这是我老早就向LG表过态
的.毕竟这是他们辛苦一生的结果.

但我觉得:
1.PP如果要跟我们住的话,那套房子的名字应该换成
  我LG的,PP也应该把 ...
道理上你说的可能不算过分,但是人情上有点让人不舒服了。我公婆也不算善良的人,但我决不会提出要换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要看他们的积蓄。不是说只能人负我,不能我负人那么伟大,只是觉得提出这样的要求,尤其是在公公刚过世的时候提出这样的要求,会让人心寒。给人感觉就是算计着老人那套房子和那点养老的钱了。

我总觉得,我做我该做的事,至于他们(公婆)怎么对我,那是凭他们的良心,他们如果老糊涂到没有良心了的话,至少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问心无愧。以后老公也不会因为这种小事而心里有疙瘩。ps:对我而言,钱财乃身外之物,就是小事,伤了感情才是大事。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所以也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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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宝贝 于 2008-6-26 18:55 发表

...
我总觉得,我做我该做的事,至于他们(公婆)怎么对我,那是凭他们的良心,他们如果老糊涂到没有良心了的话,至少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问心无愧。以后老公也不会因为这种小事而心里有疙瘩。ps:对我而言,钱财乃身外之物,就是小事,伤了感情才是大事。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所以也不能一概而论。
非常同意
老人的就是老人的,我从不做他想。
自己凭良心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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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an 于 2008-6-26 12:15 发表
在同一小区里再买一套,这样既便于照顾老人,又有各自的空间。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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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大房子,我想和老人一起住...
小房子就拉倒,一点点自己的空间都没有了.
我要一个自己的书房,一个卧室,不需要我做饭吃,我就坚决要和老人住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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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住一起试试,都感觉不行,再分.

这样也好有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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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住进来,不开心了,再分开,那后面的关系就很难处了,LZ还是给PP置换一个小套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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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宝贝 于 2008-6-26 18:55 发表

道理上你说的可能不算过分,但是人情上有点让人不舒服了。我公婆也不算善良的人,但我决不会提出要换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要看他们的积蓄。不是说只能人负我,不能我负人那么伟大,只是觉得提出这样的要求,尤其是在公 ...
如果他们的贷款不是LG还的,或者写的是老人自己的名字,
我是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想法的.
而且,我们婚后没多久,就因为GG的债务问题,压得透不过气.
这么多年,除了我们自己一些必要的开销,别的钱都给他们掏空了.

而PP对于钱,GG赚钱时她收着,GG欠债时,她一文不出.可能因为他们的
婚姻经历了太多,所以我能理解她对于今后生活经济状况的担忧,所以
也一直没说什么.

但我们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我真的不想因为自己一时心软,使我们的
生活永远的陷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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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年前我还在新婚期的时候,我遇到了和LZ一模一样的事情!当时结婚不超过半年,没啥经济基础,但我还是在经济上作了很大的牺牲,没有和婆婆同住!我们把另一套一居的住房卖了凑钱买了大房子给婆婆和小姑同住(也是提出不能单过),房子我们一点没份的,但贷款我们还,那套卖掉的房子是公公增配额,说是给儿子的,但贴在里面应该也算老人自己的钱吧,每月我老公还正常给他妈生活费。。。
十年之后回顾这件事,我觉得当初的决定还是对的,十年来家里一切太平,祖孙三代客客气气。这两年大家的收入好起来了,钱的事情便看得更淡了,婆婆也会说:“我媳妇人不错的,不愿同住很正常额,叫我也不愿和婆婆一起住。我有啥病痛,他们没有脱过班,媳妇把孙子管得规规矩矩额,我很满意了”我也很感谢小姑和妹夫当年同样新婚的他们愿意回来帮我们担这个担子。LZ不愿烦心的话,在金钱上不能啥事都按道理了,要吃点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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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

其实我也不想要她的钱,那套房我也不想要,也不想
和PP住.就是不知道如果PP强行要和我们住的话,以
什么样的理由拒绝.
毕竟她是LG的妈.

不过我估计,她如果强行和我们住的话,我和LG的婚姻
到头的日子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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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同情LZ
吃点亏没问题
就怕主角们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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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减少矛盾,还是保持距离吧,平时尽量多去看看,尽孝道是不能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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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尽孝不一定要住在一起,必尽两代人有很多想法都不同。住在一起有了矛盾,心情受影响会得病的,我眼前就有这样的例子。所以LZ因说服老公,平时多关心关心老人,嘘寒问暖一下,还是分开住。实在商量不通,就和老公讲好,一旦发生矛盾不能同住了,请老人搬回去住。让他和老人说好,同意了再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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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产生美。
我是坚决不再和三口之家以外的人住在一起了。那是什么黑暗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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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长了肯定会出现问题,原来和我妈妈住在一起过,时间长了,也出现问题了,这不是婆婆与媳妇的问题,这是老人与年青人的问题!代沟+婆媳关系=炸弹(迟早要爆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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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obinson妈妈 于 2008-6-27 11:22 发表
距离产生美。
我是坚决不再和三口之家以外的人住在一起了。那是什么黑暗的日子!
那是什么黑暗的日子! 为了房子和钱去降低自己的生活质量,影响夫妻感情,消耗自己的健康,失去自由的空间,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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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家的意见,更加坚定了我不想和PP同住的想法.

只是不知道,如何以一个大家都比较接受的方法将这个
想法表达出来?

哎,复杂的家庭关系,让我觉得比做任何事都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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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渺渺眯眯 的帖子

我五年前的经历和你简直太相似了.我当时是同意婆婆搬来一起住的.她来了之后,考虑她刚刚失去了丈夫,所以我各方面都替她想的很周到.她也确实好了那么两三个月,之后的日子简直就不想再回忆.人家都说上海女人作,但与那个东北婆婆的作比起来,就是小儿科了,具体的我就不讲了,反正在她住了半年后,我当时每天想的就是一件事,离婚.我不能选择他的父母,但我可以选择谁做我的另一半吧.这种想法每天折磨着我,我又不敢和老公讲,毕竟老公还是不错的,他比我还痛苦,因为他太了解自己的母亲.他本以为父亲走了,妈妈会反省一下自己,但她老人家一如既往,最后,老公也受不了了,他妈妈的大姐就接他妈妈去了她家小住了几天.婆婆也不适应,后来自己回老家,我们每年春节回去看她.但噩梦从我们去年买房后又开始了,且现在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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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有了决定后, 表达也很重要. 表达的不好, 可能PP没住进来, LG就已经得罪了.
先和LG谈谈, 摸清他的想法, 从你我利益, 各方利益, 慢慢沟通, 以达成一致
如果有分歧的话, 一定要慢...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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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渺渺眯眯 的帖子

PP也应该把她的积蓄给我们亮一亮

==> 這就免了吧, 連我媽都不願意亮給我(我是独女), 更不要說是你P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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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宝贝 于 2008-6-26 18:55 发表

道理上你说的可能不算过分,但是人情上有点让人不舒服了。我公婆也不算善良的人,但我决不会提出要换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要看他们的积蓄。不是说只能人负我,不能我负人那么伟大,只是觉得提出这样的要求,尤其是在公 ...
同意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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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还有个姐姐,PP平时疼女儿,连他们现在居住的房子,买的时候
都是写的女儿的名字.贷款是我LG背着我替他们还的."

让你PP和女儿一起住吧,我想她有选择的话,肯定愿意和女儿住,你们就每月贴些钱。

就不知道你的这位小姑愿意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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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有没有可能和她的女儿住?
或者,让她把原来的房子卖了,在你们家小区里买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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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着头皮根据你LG的意见和你PP的意见 说实话 如现在表态不愿意以后会在家庭里有阴影的 一切他们决定是聪明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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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不好与婆婆的关系,最好不要和婆婆住一起,免得大家都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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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和我婆婆的性格一个样,么法想象剩下我婆婆一个人的时候,我该怎么办,公公每天被她呼来唤去,稍有不顺,就给脸色看。戆的勒,天天挂嘴边。在她那住过半年,每天想的也是离婚了。分开以后,好像是拎得清了,不知道住到一起又会怎样。
还是分开住吧。不要请神容易,送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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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宝贝 于 2008-6-26 18:55 发表

道理上你说的可能不算过分,但是人情上有点让人不舒服了。我公婆也不算善良的人,但我决不会提出要换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要看他们的积蓄。不是说只能人负我,不能我负人那么伟大,只是觉得提出这样的要求,尤其是在公 ...
,她毕竟是你老公的妈妈,又是才丧偶,LZ如果不委婉些,只怕婆婆没拒成,先伤了夫妻感情。
我建议LZ先和LG谈谈,达到基本的共识:如果婆婆和女儿同住,你们在经济上给予一定补贴,多去探望,LZ保证维持良好的婆媳关系;如果不行,短期内接婆婆来住,让老人的伤感得到缓解和释放,并帮助老人重新适应单身生活,LZ也愿意配合;最后,LZ必须让LG认清一个事实:不管你如何委屈求全,也无法和婆婆在一个屋檐下长期共存,希望他慎重对待此事。
如果你们能达成以上共识,那么你们可以同去和大姑子谈,了解她的想法,一般女儿总是愿意赡养双亲的。当然你们也可以给出一定的承诺:如婆婆的房子贷款还是你们还,以后房子归她(目前好象也是这样),你们还可以适当给点赡养费……
最后你们两对夫妻一起去和你婆婆谈,都做出邀请老人同住的姿态(不是做假,有时候老人需要这样一个心理安慰),很多老人都是只有在知道了你们是愿意她来的前提下,她才会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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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心似双丝网 于 2008-6-27 15:42 发表

,她毕竟是你老公的妈妈,又是才丧偶,LZ如果不委婉些,只怕婆婆没拒成,先伤了夫妻感情。
我建议LZ先和LG谈谈,达到基本的共识:如果婆婆和女儿同住,你们在经济上给予一定补贴,多去探望,LZ保证维持良好 ...
这样是最好的了,但感觉我PP可能不吃这一套.

即使现在这样的情况,她处理很多事情都是很强势的.
根本没有想过要尊重别人的意见.(当然女儿的例外).

说实话,如果不是考虑GG的事,不管多大的经济利益,
我是情愿和LG离婚,也不会愿意再和她住在一起的.

PP要和我住,我觉得她是考虑她的面子问题,她可能觉得
和女儿住,会被亲戚朋友说闲话.即使房子写了女儿的名字,
他们到GG去世前为止都对外宣称房子是给我们的.

我的PP属于那种占尽了便宜还要卖乖的那种.好处她一分
不能少,表面工夫也要做到家.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这是
最让我接受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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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话,只能打动你大姑子了,让她去说服你婆婆。如果她们不能母女同住,那你和你LG也要共同去邀请你婆婆来暂住,并说明是暂住,如果老人能适应习惯你们周边的生活环境,就帮她换房到你们小区。丰富她的业余生活,结交新朋友,尽快走出丧偶阴影;过一、两年,有条件的话不妨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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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房子写的是他女儿的名字,那她应该和女儿住一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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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一起住,照顾是应该的,把她的房子换成近一点的房子,住在一起老是不开心,有口角会影响生活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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