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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今天公布由于经营不善 关闭,公布了赔偿的条例:按(个人的本公司工作年限+1)*(个人的上年度平均工资)赔偿。这样的赔偿处理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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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个人的本公司工作年限+1)*(个人的本年度平均工资)赔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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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为赔偿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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