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happy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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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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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经理要申请劳动仲裁
老板招了个人事经理,没过试用期,公司不满意其工作能力,炒了。
她非常气愤,声称要申请劳动仲裁,理由是无原因解聘她,工作能力欠缺,沟通不好?那你举证啊。(这个应该容易举证的,员工访谈)
公司内部规定是转正后才缴纳社保,她说不用给她交了,个人部分不扣,公司部分也给她。
我认为这样不符合国家规定,应该坚持政策,别留漏洞。况且答应她提的条件,她也没有放弃仲裁。
请教一下懂行的人事专家,政策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每个公司都会有些不太规范的做法,也要看遇上什么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