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everyday
(加油,坚持!)
发表于 2012-3-2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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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为了离婚的事情心力交瘁,当初为了孩子不忍心,放弃了他净身出户的请求,现在想通了,他却不愿意离了,就想拖着,几年了一分钱也不给家用,离家一年多不见人影了,我也没有他出轨的证据,我去年起诉一次,没有判离;前几天满6个月了我第二次起诉,庭前调解他没有来,正式立案了,但是LG现在人在外地,我没有具体的地址,问题1:像这种传票无法送达的情况要怎么办?问题2:我带孩子,只有一套住房,但是我没有足够的现金给LG作为折价,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会判离吗?如果叛离,差价部分会怎么处理?问题3;LG一直说没有工作,但是我知道他原来在外地的工作年薪50万,一分钱都没有给我,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去对方公司取证?问题4:像这种情况,法院会有管辖权问题吗?会不愿意受理吗?还是已经立案就算远离受理了?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