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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为难事,怎么处理好?

一件为难事,怎么处理好?

朋友在原南巿现在的黄浦区有一间老式里弄的承租房。内有夫妻二人的户口,承租人是丈夫。孩子的户口在别处。因为这间房发生了点问题。丈夫的姐姐一家三口户口在浦东。几年前他们的孩子小升初时提出将户口迁入朋友黄浦处。由于房子牵涉到将来拆迁的敏感问题,再加上当时姐姐不是以商量的口气而是通知一声的方式(打电话来:明天去办迁,也没有主动让朋友放心的措施)。所以拒绝了,相互间有些不愉快。后来隨时间的推移以及姐姐了解到舅娚关系(户籍迁移有专门规定的)不能迁,渐渐彼此间关系又恢复了。姐夫的兄弟在黄浦也有户口,他们起先没去提,找的朋友家,之后听说提了但姐夫的兄弟一家不同意。此事发生后一次姐姐说是姐夫的主意,姐夫说过孩子户口进去后,两夫妻也进,拆迁时大家都能拿好处(不过据我所知这么做对原实际主人是不利的,不知对不对)。姐姐埋怨弟弟明知不符合迁户口标准办不成何不做个样子答应,让她在姐夫面前好做。只不知姐姐这番话是真还是为缓和关系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今年姐姐的孩子要中考了,麻烦事又来了。说是浦东没黄浦好考,以前的事没成就算了,这次为了孩子帮忙再迁戶口,不合政策已经找人解决(姐姐是公务员),不会因此受阻。而且高中录取也想法托关系。朋友头疼的很,虽说姐姐表示只为考学没别的意思,但有以前这么一出让人实难放心。拒绝吧,做不太出,同意吧,请神容易送神难,不知以后会发生什么事。社会上那么多的房产官司就是教训。而且朋友自已孩子过两年中考也会考虑迁入,里面已有一孩子戶口的前题下会否影响自已孩子的迁入。
请诸位看看有什么办法好想。两家的关系一般。朋友是真心不愿意,但又做不出,而且也不想LG和他姐姐闹翻。要回绝的话以什么理由为妥? 如果同意,在迁入前签个协议有用吗?比如:注明只为上学,一但考上即在多少时间内迁出之类。这样的协议能办公证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不能保护他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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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楼桥哥 的帖子

你的建议很理智。如果朋友夫妇是不看重亲情,心狠的人,也就没有这个烦恼了。而对于普通人来说房子拆迁所得利益也不是能轻易放下的事。要么有钱,要么赤贫,夹心层活得不易。最好是有对户主有法律保障的迁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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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楼cindy 的帖子

不同家庭亲密程度各有不同,朋友娘家兄妹关系就很密切,是那种主动尽力帮对方同时又尽量不麻烦、不算计对方的人。而LG的兄弟姐妹之间实质上没那么和睦,喜欢打些小算盘,平时小事上吃点亏也就算了,房子的事就不同了。即便同意迁入,如果要求签订协议的话,就协议这件事也有的牵头皮了。也就是说,不同意,你是恶人;有条件地同意,你不是好人;无条件欢迎,应该的。
如果换了是我,最多提一下,看看弟弟的反应,如果不是很爽快的答应,而是说考虑考虑。那就识相点,不再提起,不让人家为难。而不是现在把弟弟顶在杠头上,里外不是人。

[ 本帖最后由 一宝 于 2012-11-21 11: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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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楼sunwenjin 的帖子

现在拆迁主要不是看户口,是根据面积的,这间房给你个大概的总数,户口好像只是和搬迁费有点关系。尤其这不是产权房,也就是说一笔钱本来2人分,现在要3人分。就算不考虑钱的问题,拆迁协议一定要所有人签字才成立,如果那时候给你提条件,如果不同意就拖着不办。那样就有得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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