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天一妈 于 2014-12-26 13:23 发表
大安法师的解答(请大家论事,勿攻击出家人):郭巨埋子这个孝的个案,可能站在现代人的观念觉得不可理解。在饥荒年代,家里粮食不够,只能供养一两个人,所以在这个选择当中必须要有一两个退出,这个郭巨是一个孝子,就选择了他的小孩退出,要孝养——让他的母亲活下去。这里他是一个二难选择:如果有粮食,不存在这个问题;就是这个粮食只够一个人吃,但是有两个人,你选择谁活下来,谁不活下来。是这样一个严峻的选择。在这样的一个选择当中,我们一定要把这个事情的评判放在当时的背景当中去看,不能放在现在来看。
放在当时的背景上看,第一,对父母的孝是至高无上的,甚至在法律上不孝都要判极刑的,而且整个社会认为孝道就是人最崇高的一种道德。那么我们设身处地想,郭巨他是个孝子,在面临着儿子和母亲只有养活一个人的情况下,他选择母亲,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一般的在传统社会,它不是人人价值平等的观念。一般在传统社会有一个观念:妻子和小孩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妻子和小孩可以归属于自己——实际上家长是有权利处理妻子和小孩问题的。所以这个郭巨就想到小孩是归属自己的,他一定是牺牲自己来保全他的母亲。我感觉到他选择埋子——放弃他的儿子,是他纯孝心法尔自然的一种选择。他不可能有第二个选择。正因为他纯孝之心——为什么孝感神明——他一挖坑的时候,竟然挖到一坛金子,这样他的儿子也不需要死了,他的儿子也保全了。这可不是一件很美丽的一个孝道文化的个案吗?我们为什么要反对呀?我看了是觉得很感动。所以你不要以为它是迷信,不能用我们现在的观念来看待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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