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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保人事] 请问,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员工需支付违约金有法律依据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老顾    时间: 2014-3-19 13:24     标题: 请问,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员工需支付违约金有法律依据吗?

想请问圈里人事同仁,如果员工不受竞业限制约定,也无竞业限制补偿与赔偿约定,但单位的合同约定:员工在合同期内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需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试用期除外)。违约金以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当月岗位工资数额的50%为基数,按照剩余合同期限进行赔付,最高期限为N年。这个条款合法吗?

[ 本帖最后由 小老顾 于 2014-3-19 13:28 编辑 ].
作者: 哲子妈    时间: 2014-3-19 15:14

不合理。
基本上除了培训费用的返还
其他要个人补偿的都是违法的。.
作者: pumpkin    时间: 2014-3-19 18:10

不合理,这个规定是企业自己出的,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无效条款。.
作者: 老虎mama    时间: 2014-3-20 11:21

根本么有法律依据的,就算签了竞业限制,让个人支付违约金也不是这么容易的事.
作者: 虎皮辣椒    时间: 2014-3-20 11:35

没有这个规定的.
作者: 波纳妈妈    时间: 2014-3-20 11:40

想问问楼上做人事的妈妈,如果签了竞业限制,离职去了对手那里,企业会采取什么措施吗?.
作者: 小老顾    时间: 2014-3-21 11:14     标题: 回复 6楼波纳妈妈 的帖子

如果签了竞业限制,应该有相应补偿款,离职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是不可以去竞争对手公司的,如果去了,是需要赔偿的。.
作者: 小老顾    时间: 2014-3-21 11:14

谢谢大家的回答,我也没看到有相关条款,故此一问。谢谢!.
作者: 城市的风    时间: 2014-3-21 17:01

引用:
原帖由 小老顾 于 2014-3-21 11:14 发表
如果签了竞业限制,应该有相应补偿款,离职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是不可以去竞争对手公司的,如果去了,是需要赔偿的。
没有得到补偿款,就可以去竞争对手那里了?.
作者: doudan    时间: 2014-3-21 22:27

引用:
原帖由 城市的风 于 2014-3-21 17:01 发表


没有得到补偿款,就可以去竞争对手那里了?
看你合同怎么签的.
作者: 轩轩轩妈    时间: 2014-3-22 00:41     标题: 回复 9楼城市的风 的帖子

一般竞限只有两年。两年内,原公司必须给予该员工每月固定的报酬作为补偿。如果原公司没有依竞限规定给予每月补偿,那么该员工就可不遵守竞限了。

原因是,你找工作可能会在你原来的工作基础上找。既然你不希望别人到你的对手那去做,那么你就必须给他基本的生活保障。.
作者: 城市的风    时间: 2014-3-24 10:43     标题: 回复 11楼轩轩轩妈 的帖子

非常清晰,感谢!

我记得竞限是针对一些很高级的职位的,他们掌握着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机密才需要有偿补偿。
一般销售人员不会有竞限规定吧?.
作者: 轩轩轩妈    时间: 2014-3-24 11:44     标题: 回复 12楼城市的风 的帖子

不是光有竞限规定就行的。公司应该与竞限人员签订协议,如果没有签订,且也没有明确赔偿金额的,就不用遵守竞限限制了。.
作者: 城市的风    时间: 2014-3-24 17:09     标题: 回复 13楼轩轩轩妈 的帖子


目前还没有遇到一起需要竞限的案例,技术含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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