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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历史上基督教的负面影响

历史上基督教的负面影响

历史上基督教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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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基督教的负面影响
作者: D.James Kennedy / Jerry Newc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罗马书二章 24 节

  在前面几章中我们探讨了以基督之名所做的善事,但是教会在历史上也有负面的记录,如果我们不提出来则有失公正。对某些人而言,教会的可靠性常是因为这些「教会的罪行」而永久受损;然而这种说法就某方面来说是不公平的,就像我们不能说,加略人犹大所犯的罪就代表了全部十二位门徒一样!

  教会从来就不是完美的,甚至还差得远呢!然而若是做整体的检视,我们会发现好的部份远超过坏的部份。此外,基督教的信仰是基督,不是基督徒。尽管教会做了许多善工,而且仍继续在做,但是我们反倒是一再地被提醒(到了近乎令人受不了的地步)有关教会的一些丑行——如十字军东征、异教裁判所(Inquisition)、滥杀巫师等等——仿佛这些恶行就是整个基督教的历史!

  最近我曾听到一位人士谈到基督教的福音,他说宗教想努力改变人的生命,结果只会导致像「异教裁判所」的事件,或者出现像伊朗柯梅尼那样的人物。我认为说这话的这人实在很无知,有太多人根本搞不清楚历史真象。其实是传福音的基督徒受到了异教裁判所的迫害,而不是他们去迫害别人。同时,把基督教的福音和柯梅尼(此人始终将基督教贬为最低级的宗教信仰)的狂热回教信仰相提并论,就好象是说,「领袖人物和主政者是世上的灾祸,想想看世上有多少可怕的领袖人物,他们是『混合式』的咒诅;世上有各种君王,如匈奴王阿提拉、林肯、希特勒、华盛顿和斯大林。」凡是提出这样组合的人就等于是在泄自己的底,让人知道他根本不懂历史、政府和政治。

  真正的基督教信仰必须和表面上的基督教信仰加以区分;有些人自称是「基督徒」,但是他们生活的准则和来自拿撒勒的夫子所教导的背道而驰。当我们将名义上的信仰和实质上的信仰加以区分时,就会发现真正的基督教信仰对这个世界绝对是正面的祝福。

  最后一点的观察事项是:虽然耶稣叫我们爱邻居,甚至爱仇敌,但是祂也预言基督教的本质具有分裂作用。耶稣说:

  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么,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叫人分争。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分争,三个人和两个人相争,两个人和三个人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路加福音12章 51-53 节)

  的确,圣经的教导是要我们与和睦,正如罗马书十二章18节所言:「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不过在我们的生活里,要把基督摆在第一位,即使那样做会得罪我们的家人,也应在所不惜。真实的信仰即使是用温柔谦虚的灵来行动也会引发敌意。基督在这里所说的分争是指不信者对神性的自然反动,或是指相信者对非神性的反动。我们现在就来检视教会史上最明显的黑暗时刻。

十字军

  十字军的形成是为了对抗回教。七世纪时,穆罕默德的信仰被用刀剑大力地广传,成千上万的基督徒被迫改信宗教,或者被杀。事实上,穆罕默德的军队甚至想征服欧洲,幸好在732年法国的查理马特尔(Charles Martel,绰号战槌)打了一场历史上重要的战役,阻止回教军队前进,那就是都尔(Tours)之役。'

  回教军在七世纪攻占耶路撒冷时,起初他们还让基督徒到圣城敬拜,并瞻仰耶稣的坟墓。但是到了十一世纪,有消息从耶路撒冷传来说,基督教的朝圣者被回教的一支残暴的塞尔柱突厥部族所欺凌。此外,突厥人在尼西亚城有个要塞,就在君士坦丁堡的对面。属基督教国度的拜占庭王亚历克赛(Alexius)试图驱逐突厥人,却末能成功,于是向教皇请求协助。1095年法国的乌尔班二世(UrbanⅡ)发表了历史上最动人的演说之一,成千上万的战士、武士便动员起来组成了大军,前往驱逐圣城的异教徒。

  一些十字军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四年后抵达了耶路撒冷,许多人死于途中;因此,当这些日渐被激怒的「十字架士兵」到达耶路撒冷后,就大开杀诫屠杀了当地居民,当时的战争都是如此野蛮。据说他们毫不留情地杀掉所有的回教徒,甚至还有许多犹太人。主要的目的终于达成:圣城回到了「基督徒」的手中。在整个十字军东征的两百年历史中,这是唯一的一次胜利——就耶路撒冷归回的角度来看。

  五十年后,十字军所建立保卫前哨站之一的伊得撒(Edessa)落入了回教徒的手中;此地的沦陷再度引发了第二次的十字军东征。这次的征召是由克勒窝(Clairvaux)的圣伯尔纳(St.Bernard)所发起,他对「基督之军」的描述相当不恭维;这位属神的人对十字军的评价可以让我们了解十字军到底有哪些成员。

  在那无数的群众里,除了少数例外,绝大多数是极其邪恶、不敬虔的人,还有亵渎神的人、杀人犯、作伪证者等,他们的离去是双重的喜事。欧洲因失去他们而喜悦,巴勒斯坦得到他们也是喜事一件;他们有双重的用处,在此地缺席而在那边出现。

  由此可见,他把十字军的成员视为是罪大恶极的败坏份子,他们的离去令众人高兴之至。这就是十字军的一般水准,他们只在名义上是基督徒。

  后来的十字军东征更糟糕。有一次威尼斯人假借十字军的名义去攻击同是基督教国度的主要竞争者君士坦丁堡,这次的攻击使君士坦丁堡加速没落,终于在1453年落入鄂图曼土耳其人手中。君士坦丁堡被十字军攻打,使整个帝国跌入谷底,也使十字军的声誉渐渐没落。

  这一连串的军事远征中最富悲剧性的可能是那群孩童十字军;有许多孩子被误导而献身,其实「为基督而战」这个口号本身就是矛盾的,也因此他们步向死亡,或者被掳,甚至终身被卖为奴!

  好战的回教徒有可兰经的支持与认可——可以用武力传教(可兰经第九章29节),但是基督徒用作战传教则与基督信仰不符。在早期教会时代,许多基督徒拒绝拿起武器为罗马扩充版图;他们不肯服役于皇家军队,他们的领袖也鼓励他们这么。大约一千年后,却有一群自称基督徒的人们拿起武器,甚至屠杀无辜的人(如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回教平民,甚至君士坦丁堡的基督徒同胞)。基督教的国度在当时是何等的堕落呀!

基督教国度对基督教

  我们应如何探究十字军的行径——那些不合乎基督教的暴行?这些军队的行径使我们必须强调基督教国度和基督教的差别。基督教是由真心认罪并相信耶稣基督是他们救主的人们所组成的。在过去,基督教国度是由那些居住在「基督徒」领土内的人们所组成;在今天,基督教国度则有真正的基督徒和那些自称是基督徒却从未经历基督之救恩的人。在基督教国度中的人,有许多人的生活见证全然不配称为基督徒的。

  当一个人毫无悔意——也就是说他的心没有被基督所改变时——不管他是无神论者还是教会里的神职人员,他都可能做出各种恶劣不人道的事。教会中的领袖若没有悔改,他们的恶行将使得历史把箭头指向基督教。

  世界上存在着有形的教会(基督教国度)和无形的教会(真正的基督教)。我们敬拜的教堂建筑是基督的有形教会,过路的人或任何人都可以进入参观;而凡是承认接受耶稣基督的人就是教会的成员。但是圣经指明,有形的教会并不是真正的基督教会;真正基督教会是无形的,它的成员是真正属神的选民——那些曾被圣灵改变的人。加略人犹大虽是基督有形教会的成员之一,但他不属于无形的教会。

  耶稣曾用一个比喻帮助我们明白,在有形的教会中同时存在者相信者和不信者,祂说:

  天国好象人撒好种在田里,及至人睡觉的时候,有仇敌来,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田主的仆人来告诉他说,主阿,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么,从那里来的稗子昵。主人说,这是仇敌作的。仆人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么。主人说,不必,恐怕薅稗,连麦子也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蓍烧,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撒稗子的仇敌就是魔鬼,收割的时候就是世界的末了。(太13章 24-30 节,37-39 节)

  虽然这个比喻是指一般的世界而言,但是也可以用在教会里;我们从教会的历史中可看见这种情形。魔鬼总能设法渗进教会,所以耶稣先前的警告就应验了,教会里同样也有相信者和不信者。

  在中古时期欧洲的每一个人都是基督教国度的一份子,只有住在贫民窟的犹太人和西班牙的摩尔人(Moors,他们是回教徒)例外;因此大家都算是所谓的基督徒。但从圣经的角度来看,那真是荒谬!唯有信靠耶稣是独一的拯救,并相信祂的死可以赎罪的人才能得救。

  每个人必须个别地信靠耶稣;如果整个领域变成「基督教的」,其中必有无数是不认识主的人,他们的行为不道德,却还自认是基督徒。就如罗马皇帝狄奥多西(公元378-398年)在正式宣布整个帝国是属「基督教」之后,许多的不信者就在一夕之间变成了「基督徒」。克洛维(死于511年)是第一位整合法兰克人成为今日之法国的人,他接受了基督教信仰;亦命令士兵行军到河中集体受浸。而这些作法都是严重的错误;基督教信仰绝不是如此的。每个人必须个别地认自已的罪,并信靠耶稣作为他的救赎。像克洛维的士兵那样的集体受浸只不过是把未得救的人带进有形的教会而已。简而言之,基督教经过好几个世纪的堕落(整个欧洲都是如此),就整个变成了基督教国度,成为基督教国度之后,的确是有许多必须忏悔的事。

基督教的罪行

  但是那些真正相信耶稣的人可有罪行吗?前面我们曾提过克勒窝的圣伯尔纳,他号召了第二次的十字军东征;他是真正的基督徒,他协助建立了许多修道院,致力于传福音、保存圣经、喂养穷人。他怎么会发动十字军呢?主要原因在于他是那个时代的产物,我们认为(完全是后知后觉的看法)他那样做是大错特错的。不过,后代的人又会怎样来评断今日美国的基督徒呢?我们得承认自己有许多的盲点和明显的罪,相形之下,我们真该称圣伯尔纳为圣徒了!

  此外,我们或多或少都是我们所处时代的产物。例如,订定美国宪法的建国元老们,整体而言,他们所写的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政府文件,但是奴隶制度却隐藏在第一条的第3款上半段,后来第十四条修正案才取而代之。那条款上的文字是说,所有「自由人」的数目加起来后再决定代表的人数,但是只有「所有其它的人的五分之三」可以计算在内。换句话说,黑奴不配拥有全额的代表,白人奴仆则可以;黑奴只配五分之三的代表。这种不公平待遇居然出现在美国立国的文件上,虽然现在已经不用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把立国元老视为种族歧视者?把宪法当作不可救药的废物给丢掉?不!宪法本身就含有「种子」,将来可以除去第一条第3款上半的不公平;宪法正式通过后百年内就修正此款了。如果为了第一条第3款上半就废除掉美国宪法,那就太不理性了;同样地,如果因为教会在过去的罪行(如十字军)而全盘否定了基督教也是不合理的。基督教本身给了我们审判的标准,藉此我们可以评定十字军东征是不对的,是偏离了正道,是「不符台基督教信仰的」。

  此外,我们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可以去做想做的事。一位真正的基督徒犯罪的时候,他的选择会对观察他的人产生负面的影响。「神的名在外邦人,因你们受了亵渎。」(罗2章 24节)我们成为基督徒,并不是说我们就失去了自由意志;神呼召我们乃是成为祂的儿女,不是成为祂的机械人。往往神的旨意在世界得以完成,好象是透过我们,但又好象不需要我们。

基督教时代的反犹太人现象

  基督教时代最不可思议的矛盾现象就是仇视犹太人;基督徒所敬拜的正是一位犹太人,这不是很矛盾吗!?在中古世纪,犹太人受尽苦难:因为人一有天灾就怪罪他们,于是惹来杀身之祸,或被迫在欧洲各地迁徙流离。可是,当我们研究事实真相就会发现,一再逼迫犹太人的大都是基督教国度的非基督徒。那些在西班牙异教裁判所焚烧犹太人的「基督徒」,也同样焚烧福音派的基督徒。

  历史上掀起最可怕的反犹太行动的人当然非希特勒莫属了。虽然希特勒有天主教的背景,他却拒绝基督教的神,宁可接受他祖先的古老异教。他的理念是反基督的;他受尼采——那位首先宣告「上帝已死」的人——的影响很大。希特勒承认,他一直在对抗圣经里的神。

  到了 1930年代中期,纳粹已绝对掌控德国,他们更是公开表明反犹太的情绪:希特勒在他的最后宣言写道「纳粹的领袖如今(1935)宣告,十字架的日子倒数计时开始了,我们必须解放德国,使之摆脱基督教的邪恶影响。」纳粹十分清楚基督教是源自犹太人的。

  的确,若追根究底,基督教是犹太的一支教派;建教者是犹太人,还有初期的追随者也是犹太人。此外,新约圣经廿七卷中,除了两卷以外都是出自犹太人的手;只有路加是外邦人,他写了四福音书的第三本以及使徒行传。

  其实我们可以说,反犹太的种子在新约时代就已经播下去了;犹太人和基督徒的早期冲突往往被人忽略。耶稣当代的宗教领袖不认为祂是弥赛亚;反而还定祂的罪,将祂钉在十字架,甚至把接受祂的人们赶出会堂(约9章 22节)。扫罗原是积极逼迫基督徒的犹太领袖,他在去大马色的路上神迹式地信了主,成为使徒保罗。他先向犹太人传福音,然后再向希腊人(外邦人)传福音,但是犹太人却逼迫他和其它的基督徒,穷追不舍地从一个城市跟到另一个城市。于是保罗和巴拿巴蹂下脚上的尘土,宣布从此转向外邦人传福音(徒13章 46节),而那时候外邦人在犹太人的眼中比狗还不如。因此,早在新约的时代我们就看见犹太人和基督徒之间已酝酿着冲突;但是在圣经中并没见到有关「反犹太」的教导和要饶恕他们的事。

  在这整出「戏」的一开始是基督徒被犹太人所迫害,后来风水轮流转,犹太人被迫害。事实上,在历史上有许多名义上的基督徒,甚至还有一些真正的基督徒都有反犹太的行为。马丁路德是代表后者的一个显著例子,他认为一旦再找出福音真理详加解释,犹太人必然会成群结队地回归主基督;他大错特错了,犹太人固执地拒绝接受他们自己的弥赛亚——旧约中有许多的经文都指明祂就是——所以马丁路德很生气。他的反犹太的态度——虽然中古时期欧洲大部份的人都是如此——然而这还是他崇高美丽生命的一大污点。

  在教会的早期是犹太人迫害基督徒,杀了不少的人;在中古时期则是「基督徒」迫害犹太人,把他们赶到贫民窟。当权力掌握在基督徒手中时,一些所谓的「基督徒」会常常以不合乎基督教导的方式来使用权力。

  至于「处死神」的事件(就是基督被钉十字架的事),从历史的观点来看,的确是犹太人把耶稣押送给罗马人处死的;但是真正说来,应该是基督徒要承担基督死亡的责任!因为是神的旨意要祂的独生儿子为我们的罪受死,而耶稣主动地放弃祂的生命,为了使我们这些信靠祂的人可以得着永生。那么,到底是谁要为耶稣的死感到愧疚呢?就是我,就是你——如果你真的认识祂的话!

  本世纪初克罗吉(Heinrich Coudenhove-Kalergi)伯爵写了一本有关这个题材的重要著作,书名是《历代反犹太史》(Anti-Semitism Throughout the Ages)。下面一段是伯爵对当时代的记录:

  反犹太绝对是不合乎基督之教导的,而且完全违反了基督的旨意,因为祂爱祂的子民是如此之深。基督教的教导使得格斗性的竞赛、奴隶制度、一夫多妻制、苦刑以及一些国家的死刑、屠杀战俘、决斗、切腹自杀等不再流行于世界各地。反犹太的趋势也日渐式微,其结束的日子指日可待。

  伯爵的异象仍末全然实现,但是将来一定会。有趣的是,1980年代的一项盖洛普调查显示基本教义派和福音派的基督徒并不反对犹太人;事实上,在美国他们是犹太人以外最支持犹太人的人。

异教裁判所

  「异教裁判所」毫无疑间地代表了教会历史中最黑暗的一个阶段;设立异教裁判所的目的为的是要根除异端邪说,也就是用武力以确保正统。史学家瑞特(Joseph Reither)写道:

  异教裁判所成立于 1233年,其作用就是达到法庭的效用;目的是为判决被控为异端的基督徒是否真的有罪。如果当事人真的有罪,法庭的目的就是要说服他放弃其错误的信仰并且悔改。如果他顽固不改,则把他交给世间法庭;而将之钉在木架上活活烧死,通常是对异端信徒的一种刑罚。

  亨利李博士(Dr. Henry Charles Lea)在 1888年写了一套三册的书,书名是《中古世纪异教裁判史》(A History of the Inquisition of the Middle Ages)。他说,要认识异教裁判所就得先知道当时教会的腐败情形;圣职买卖盛行,主教、神父,有时甚至连教皇的职位都是买卖得来的。简而言之,在那时候,教会的各个阶级有许多「不神圣」的人。李博士指出:

  财富和权力有其魅力,甚至连主教和神父也都躲不过。几世纪以来,在教会中财富和权力建立在信徒的顺服上。若有大胆信徒质疑教会里神职长辈的教义解经,那是最坏的「叛变」行为;如果他成功地吸引了一些跟随者,那就形成了叛乱的核心,很可能造成革命,于是教会就会不计任何代价地,不管用何种手段(且不谈其动机是好是坏)去压制这样的煽动行为。

  这种情形之下,平信徒当中发起了一些宗教运动——指称教会并非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其中有一个是瓦勒度派(Waldenses),也就是现代福音派的先驱。但是另一个亚尔比根派(Albigenses,也就是所谓的清洁派教徒)则拒绝接受传统的基督教信仰。于是又兴起十字军来消灭这些新兴宗教。虽然有许多人被杀,但这些当时所被认为是异端的份子并没有完全消失;因此十字军做不到的部份,当权者就设立异教裁判所来完成。

  我们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在异教裁判所里被杀,不过我们大概可推算出一个合理的数目字。巴瑞特(David Barrett)博士是当今世上对于与教会有关的统计数字知道得最清楚的权威人士,他说在西班牙异教裁判所就烧死了一万二千人。拉克尔(Herbert Lockyer)估算在各国异教裁判所被判死刑的总人数有三万人。异教裁判所的作为绝对是错误的,找不到任何为它辩护的理由,至今仍无人为这段基督教史上最残酷黑暗的一页撰文作为辩解。有一位谦卑的修士指出,在那个时期,如果圣彼得和圣保罗被控为异端而站在异教裁判所上,必然「没有公开的审判」。

  有些史学家发现,当时在异教裁判所采用的酷刑就是那时期对一般罪犯所用的逼供手法。但用暴力来确保人们遵循正确的教条其实本身就违背了圣经的教导。圣伯尔纳针对教会在历史上的地位说得十分贴切:「信心是信念的结果,不可以施以暴力;异端邪说必须用辩论来克服,而非用武力。」然而异教裁判所却全然违反了这项原则。

  西班牙异教裁判所尤其残酷蛮横;它本质上就有如魔鬼般的穷凶恶极。是基督徒迫害非基督徒吗?全然相反。我十分肯定,异教裁判所的成员不是基督徒;他们生活在黑暗时代,耶稣基督的福音根本被遗忘了,信仰被扭曲到和耶稣所传讲的少有相同之处。异教裁判所中的受害者有许多是传福音的基督教徒,他们渐渐明白基督所传讲的福音,因而开始拒绝教皇制度的「异端教导」。而这正是这些人受尽许多苫刑折磨的原因。

  在异教裁判所的时期,权威当局甚至将圣经给禁掉;而在异教裁判所掌权的、行审判的也正是这批人士,他们禁止百姓读圣经!他们也反对把圣经翻译成百姓的方言,对那些凡是相信圣经、翻译圣经、教导圣经的人就把他钉在木架上活活烧死,还轻蔑地将殉道者的圣经也丢到火中一起烧掉。

  最后,西班牙异教裁判所还有一个政治层面被人们所遗忘。在十五世纪末,腓德南国王(King Ferdinand)和伊莎贝拉皇后(Queen Isabella)正忙着把四分五裂的土地(当今的西班牙)统合起来,根据一些史学家的说法,西班牙异教裁判所之建立,有一部份「是为了推动国家的统一」。

宗教战争

  宗教改革(the Reformation)的发展整体而言是正面的,但是不幸地,它却引发一些以基督之名而进行的暴力行动。宗教改革之后,欧洲有些地方被宗教战争所摧残。但是战争并不是都与神学教义有关;事实上,土地和权力才是这些冲突的主因。许多诸侯不再愿意隶属教皇之下,也不愿再对教会奉献金钱。他们要统治自己的领土;有些人认为这样做是异端,于是和这些德国诸侯作战,要把他们带回「真正的教会」。许多残暴的行为又以基督之名出师,而耶稣对门徒的教导却是要「爱你的仇敌。」(太5章 44 节)

  但是对许多人而言这是生死存亡的问题。例如,法国的胡格诺派(French Huguenots)就因为他们是加尔文主义的信仰者而被杀了成千上万。在1572年,有一万人被梅迪契的凯撒琳军队所杀,又称为「圣徒巴多罗买日的大屠杀」。

  宗教战争中最激烈冲突的是残酷的「卅年战争」(1618-1645),起初是天主教与基督教的争战,最后演变成属世的战争。卅年宗教战争十分地复杂,不是单纯的天主教对抗基督教或基督教对抗天主教的争战。例如,有一个阶段,法国天王教的枢机主教黎西留(Cardinal Richelieu)就提供主要经援给瑞与古斯塔夫斯二世(Gustavus Adolphus)的基督教军队,去对抗西班牙的天主教军队。因此,卅年战争虽然是以宗教为主因(因它点燃了战争),但是绝不是唯一的因素(到了战争末期,更不是最重要的因素了)。1648年战争结束之后,订定了一份重要的停战和约——威斯特伐利亚和约(the Peace of Westphalia)。从那时候开始,基督教国度内的宗教战争大大地减少,只有少数者例外。

  今天,宗教战争的五百年后,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关系相当良好,北爱尔兰除外(不过此地的争端本质上政治因素大于宗教因素)。今天许多的天主教领袖认为马丁路德是位改革家,而非大逆不道的人,而且他那个时期的教会也的确需要改革,同时基督教不再被其视为异端,而是一位「分离的弟兄」。今天有许多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实际上是联合的,例如针对一些相同的使命而联合行事的作法,如为家庭而战、关心婴儿、反堕胎法、反色情等等。目前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争战多半是形诸笔墨,而不是剑拔弩张。

  基督教宗派间的暴力相向从圣经和历史的角度来看都站不住脚,特别是在宗教改革时期,天主教和基督教都迫害重洗派教徒(Anabaptists),这是件可耻的事。这些罪行大部份是有形教会中的人所犯的,但他们并不属于无形的教会。简言之,他们并不认识耶稣基督。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们怎能责怪那些拿起武器以求自卫的基督徒呢?

  耶稣曾预言祂的跟随者会被那些自以为是执行神旨意的人所杀。祂对祂的门徒说:「并且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神。」(约16章 2b节)这项预言至少在三方面被证实了。第一,犹太人,例如扫罗(在他成为保罗之前),他曾全力要将基督徒赶尽杀绝。第二,回教徒,他们以阿拉之名至少处决了五百万的基督徒。时至今日,回教徒还是会处死凡相信耶稣基督的回族同胞。就在我写这本书的同时,就有基督徒在苏丹被钉十字架处死,这是多么令人伤痛的事!第三,在基督教国度内,有些人自认是在执行神的旨意而杀死异端信徒,其实受害者当中有许多是福音派的基督徒。

塞勒姆女巫的审判

  中古世纪时期,有许多人以基督之名将成千上万的女巫冠上罪名处死。1486年施本尔(Jacob Spener)的著作《女巫的槌子》(The Witches' Hammer),书中马勒夫卡拉姆(Malleus Maleficarum)在这种疯狂的屠杀行动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这种歇斯底里的现象甚至曾短暂地出现在新英格兰温文友善的清教徒圈内。

  作家欧拉斯基(Marvin Olasky)指出,在 1692年塞勒姆(Salem)女巫审判以前,新英格兰清教徒法官只接受两位「毫无瑕疵」的证人的证词(依据申命记十九章15节的教导);但是在 1692年,有些审判塞勒姆的法官接受「幽灵似的证据」,也就是说「提出证词的证人并没有真正看见被告,而是看见很像被告的鬼魂,在进行一些活动如烧房子、沉船等等。」结果有好几百个被告受审,其中有廿人被吊死。但是和大家的想法有所出入的是,在美国并没有女巫被烧死的事。

  这种歇斯底里的现象最后是在教会的协助下才终止的,而此事实则鲜为人知。马特(Increase Mather)和他的儿子科顿(Cotton)带领时的清教徒牧师们出面公然反对。马赛写了一本小册子叫《良心的个案》(Cases of Conscience),文中极力呼求众人回归圣经的教导,如此才将这种以扣帽子杀人的情形止住。诚如学者贝理米勒(Perry Miller)所作的结论:「马塞——独自地——结束了这场谋杀事件。」

社会上的罪恶

  在整个基督教时代里,我们会看见有时候基督徒是站在错误的一边;然而,在那种情况之下上帝仍旧有祂的见证人——就如有祂的「耶利米」对抗潮流,发出孤独的声音呼求公义和悔改。基督教国度是有许多的不公正;然而基督教国度中也有许多位带来改变的「耶利米」。以下就是一些例证:

  基督教国度确实引发了可怕的追捕女巫事件。
  但基督教亦有施普雷(Frederich von Spree)这样的人甘愿冒着被捕入狱的危险,在欧洲大声疾呼反对追捕女巫的行动,而马塞牧师更是在美国麻州的塞勒姆终结了这场恶梦。

  基督教国度中的人们联合了腐败的北非回教徒首开先例地将黑奴卖到新世界。
  但基督教有威伯福斯和塞克特(Clapham Sect)成功地废除了奴隶买卖;在美国,则是林肯总统废止了奴隶制度。

  在基督教国度中有西班牙征服者,他们在新大陆大肆屠杀(虽然被屠杀者中有许多是坏人,例如食人族和祭人族)。
  但基督教有耶稣会的神父巴多罗买,不断大力地为印第安人的权利奔走呼吁。

  基督教国度进行第三世界的殖民化,常常欺压和剥削当地的百姓。
  但基督教有克理、耶德逊(Adoniram Judson)和李文斯顿,他们努力提升当地人民的福祉,帮助他们摆脱黑暗。

  基督教国度中有十九世纪英国的贫民窟和虐待童工的事件。
  但基督教有沙夫茨伯里爵士不眠不休地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并借着儿童劳工法来保护孩童。

  这份名单可以一直不断地列下去。虽然在有形的教会领域中仍有许多的坏事继续在产生,但是基督依然可以动工在少数人身上,使他们有所作为来平衡这些罪行。

堕落的媒体传道人

  在这个大众传播的信息时代,一些在电视媒体上传讲福音的人竟涉及丑闻,这使得全世界基督教界带来了无可言喻的伤害!即使是低级的连续剧都还比不上1980年代末和 1990年代初所传开的那些丑闻。这的确影响基督徒用收音机和电视传讲基督福音的果效,人们会质疑其中的可信度。

  电视上的传道人涉及丑闻一事显示了一个事实:即使是「属神的人」也会站不住脚;他们的状况说明了神使用有瑕疵的人来完成祂的目标,此外也提醒当今教会极需要加强有关纪律的教导。不幸的是,今天美国教会虽然有少数人还忠心地持守着纪律,但是大部份的纪律却是「迟钝到死气沉沉的地步」。我们常听说有人(男女都有)到军中受训,因不合格而被遣返,同样的操练为什么就不能在教会中呢?虽然在历史上有一些悲惨的例子是因为教会中追求权力的领袖们滥用此权威的结果,但是今天这历史的钟摆未免摇荡到太远的另一端了。

  人们一加入教会,就是宣告自愿遵守教会的规则来生活。若他们干犯了规则(例如,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教会就应该用爱心——但是要坚定地——纠正。如果他们认罪悔改,就可以再接受他们;如果不愿悔改,那就得忍心删除他们的会籍,他们必须被摒除在教会之外。这个目的是要他们觉醒;当教会的纪律适当地执行时,往往可以达到预期的果效——迷失的羊悔改归来(林前5章 2 节;林后 2 章 6-11节)。总之,执行教会的纪律是为了「挽回」,而不是为了「惩罚」。

今天的教会有许多要认罪悔改之处

  我们并不需要回到过去数百年的历史中去找寻教会的罪行;毫不讳言地,今天的教会就有许多应该悔改之处。在基督教圈子中离婚的比率相当高,婚前性行为也多如过江之鲫。麦道威(Josh McDowell)报导,有许多来自基督教家庭的青少年在十九岁之前就有了性行为。教会的最严重罪行之一是很少传福音,这一点常常被忽略了。今天教会里有许多人受到种族歧视的困扰;在一些「基督教」家庭有虐待妻子的情形。此外,教会中或宣教界的一些领袖所过的生活方式往往不符合基督的教导;他们完全违反圣经中「爱人如己」的箴言,反而为了个人的金钱和名望而践踏其它的人。权力使得他们腐败——即使是基督教范围内的权力。

  还有,反堕胎的义正严词到哪里去了?当然教会中有一些声音始终支持要「尊重生命」,但是并非人人都是如此。甚至在基督教大学里也有牧师和教授支持所谓之「尊重选择权」的。

  当我们现在自满地坐在安乐椅上批评教会在过去所犯的罪行时,我们是否也应该想一想,后代子孙会怎样批评我们「今天」的教会呢?在美国虽然有许多人承认自己「重生」了,但是整个社会的道德却是持续在堕落。

  教会中的罪行——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可说是数算不尽。我们可以谈美国南方基督徒利用圣经证明奴隶制度是合理的。也可以谈那些支持希特勒的基督徒,他们一开始均认为他是很好的政治领袖。我们可以谈南非的种族分离政策,当地教会一直支持那样的措施。我们还可以谈「边缘团体」所犯的诸般恶行,从外人角度来看,那些团体是属基督教的,但事实上它们所传讲的完全与福音不符,例如吉姆琼斯(Jim Jones)和大卫柯瑞施(David Koresh)。我们可以谈许多牧师或传道人和会友发生性关系,更糟的甚至还和孩童性交!我们可以谈许多教会的分裂,这对会友伤害甚大;有时候分裂的原因只不过是为了一些琐碎的事,例如教会建筑物要更换什么样式的地毡等。

结论

  教会从来就不曾是完美的,但是在历史的记录上应该把它好的和坏的两方面都留下。教会所犯的罪行不应该从记录中特别被挖出来,加以夸大传播,非让人永远记得不可,仿佛教会的唯一活动就是做坏事,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此外,教会似乎也能从过去的错误中学习成长,然后继续前进。我们不再有任何类似十字军那样庞大的活动,除了像葛埋翰那样大型的布道会!我们不再把可疑的异端份子放在拷刑台上折磨,想藉此让他们接受较正统的教条。我们也不再火烧或吊死一些有嫌疑的女巫。

  当今世上最伟大的史学家是英国的保罗强森(Paul Johnson),也就是《当代》(Modern Times)、《犹太人的历史》(A History of the Jews)和《基督教史》(The History of Christianity)的作者。当他在搜集资料撰写教会历史时,尽管他发现在历史上教会犯了诸多的罪行,但却使他自己的基督教信仰更加坚固:

  在这样的历史中,每一页都可见到基督教领袖的愚行和邪恶,但是在我阅读这些资料的过程中我渐渐地了解到,人们不是因为他们信了基督教才去做恶事,而是应该说,尽管他们有基督教信仰,可是仍旧在犯罪。基督教不是犯罪的源头,反倒是约束人们犯罪的最高力量(且往往是唯一的力量)。「有」基督教的约束,人类的记录就已经是那么可怕了;更何况若「没有」基督教的约束力,那么过去2000年的历史一定是更加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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