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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能让我看点新的话题么?拜托~~~

首先两个人差异太多,不能说好坏。
女方太过发嗲,控制欲望很强,其实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这不重要,关键她LG要喜欢)。
男方太愚孝,无法理解女方敏感的内心。

而且双方很自私,真正闹起来,谁也不考虑孩子了,该打!!!

[ 本帖最后由 一一妈妈 于 2008-12-16 11: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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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蓝点点妈 的帖子

纠正了哈!!!
不过你那个老娘舅的帖子太直接了。
不好直接劝人家离婚的了,其实他们还是有感情的,需要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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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1#蓝点点妈 的帖子

有深意呀!!
激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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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蓝点点妈 的帖子

我也没词了。不接了,否则变成我们造高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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