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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翻译实例——信、达、雅及应试与应用

据说2004年时民主党大会时的演讲稿是奥巴马自个儿写的,不知这回是不是他的亲笔.确实文采飞扬,极具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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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7#peteryang 的帖子

同意啊同意!
这样的演讲稿以直接阅读欣赏为好。译文的目的主要是让不懂英语的人士迅速了解其内容。类似同声翻译。
要做到信、达、雅的翻译确实是需要“磨”的,放在有历史和文化积淀的文字或作品上更适合。
如果奥巴马的演讲稿能“积淀”到“I have a dream”的地位,再研究它的译文也不迟。
不过这份演讲稿确实不错,仅是阅读已经被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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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啥涅?He prayed for four clear days, and thought he had never been unreasonable, that's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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