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楼幸福家庭
(择高处立,就平处坐,向宽处行。)
发表于 2008-4-25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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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1、及时和家长沟通是否就意味着必须当天完成,无论多晚都必须当面沟通?
2、多大的人才算大人呢?27、8岁都是小的话,那么11、2岁的孩子又有多大?
3、整个学校也没有几个人的情况下,把一个11、2岁的小学生留在学校有这个必要?
4、认真尽责是否就意味着不要考虑方式方法?
5、人死不能复活?家长应该有权利知道孩子在什么情况下有了这条路的吧,老师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应该向家长说明吧。否则人家家长如何好好活下去?难道他们没有这个权利。
6、好象没有人说要这个老师负什么责任吧,难道连反思一下有没有避免这件事发生的可能都不可以吗?一味地强调孩子的错、家长的错,自己没有错就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