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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珍珠 于 2010-11-30 11:18 发表
听你这么说,我是真的有点怕了!昨天晚上打电话给LG说起这个事情,他又矢口否认外面有人,只是说和我开玩笑,还说因为长期分居担心我有问题,所以故意试探我一下!但是我知道他是在撒谎,但是对于他这种无赖的口径 ...
借条不是他说有就有的,看法律频道时知道的,婚姻期间的借条,如果只有一方签字,另一方并不知道(这个要写借条方出证据,所以万一看到借条千万别嘴里说知道,已防有录音),或者不是用在双方的事业或家庭上的,另一方可以不承担。尤其是用在生意上的,因为家庭财产是不会连带公司债务的,所以更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