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6个人次参与评价】

[子女] 现在年轻人买房,BBMM出钱是天经地义的吗?----孩子教育任重道远啊!

引用:
原帖由 冰城来客 于 2009-1-4 15:49 发表
首先, 呵呵, 我们买不起豪宅, 只能基本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已!

我的公婆及父母没什么钱的, 但二三十W还是有的! 呵呵!

我们买房时, BB有问过我要不要帮忙的, 我们说还行, 用不着!

我毕业后就没用过父母一分钱,  ...
LZ确实是遇到了好婆婆,还会主动问你,赞一下你PP,不是每个媳妇都象你这么幸运的,实际有些人也象你一样即使PP给了也不会要,但在乎的是那句话,是想知道他们到底在不在乎我们。不过声明下我们结婚十五年来(包括婚礼)没拿过PP一分钱,我们外借也没向她开过口,她自己也没主动提过(这也是我心理一辈子的疙瘩)。有疙瘩不带表不孝敬她,她住院一次(肠镜小手术)我亲自陪护左右,给她擦身一周(她坚持说吊过针的手不能下水)。.

TOP

传统的中国人一直是婆家提供房子才嫁的,连家(窝)都没有怎叫嫁入别人家呢?而后再有孝顺赡养的。
可能我们的骨子里是传统的。好象只能讨论而不能批判传统思想吧?

[ 本帖最后由 小馄饨MUM 于 2009-1-4 16:45 编辑 ].

TOP

引用:
原帖由 一只美美羊 于 2009-1-4 16:57 发表


婆家有没有提供房子,好像不是嫁不嫁的条件吧,更不是孝顺赡养他们的条件吧?
那旺旺上生儿子的妈妈们要准备好子弹了,房子,车子,还得准备帮带孩子,不行就出钱,否则 没人肯嫁进你们家了。
所以这才是新旧两代人得差别,思想行为习惯等。想当初我出嫁时是租的房子,很多人说我倒贴,现在的小年青想得通伐?.

TOP

再加一句:这就是小学生们常用得“代沟”.

TOP

现年80几岁得大姨妈有5个儿子,前面4个儿子每个儿子造了两间房娶了4房儿媳(从泥房到砖瓦房)。到第5个时大姨妈实在没能力了就哭哭啼啼地把小表哥嫁了出去。这是真的哦。.

TOP

引用:
原帖由 一只美美羊 于 2009-1-4 17:16 发表
可能还是和家庭的教育,生活环境有关吧。
不敢苟同。
只是历史就是这样写的。
95年以后才有现在公认的合伙买房,名字一起上产证。或男方出首付,女方出装修,然后共同还贷等,以前只有公方租恁人与同住人,没有产证给你,不存在离婚后的分割,无房一方单位会解决。.

TOP

这个现代观倒是与我一致的。
首先得看条件,很多人都已经提出了“量力而行”的观点。
假如你的孩子拿着很少的工资,假如那时你住着不小的房子,拿着不菲的退休金。。。。。,你会不提出帮孩子先解决窝的问题?还是在他们需要你的时候袖手旁观.

TOP

引用:
原帖由 SAH 于 2009-1-5 09:37 发表
老人没能力帮,子女也不会有意见.也 但有能力却不帮, 确实有点过,总觉得少了份亲情,多了份冷漠 .
同感.

TOP

引用:
原帖由 不二周助 于 2009-1-5 09:48 发表
我们这里有个男孩子蛮爽的,只有中专学历,不知道他找了何方神圣,丈人老头第一笔就给小夫妻300万现钞让他们买房,只要求离老人近点就可以了。
我们这代人的人生已经经历第四个阶段了
第一阶段70-95年:房子基本国家租恁供给,基本没商品化。基本男方提供,如果男孩待业或单位无房,那么男方父母单位可以申请增配,或女方单位申请(最后的办法,离婚后男方因出户)。如离婚一般女方搬出(94年左右谁抚养孩子,谁无过错有优先权),无房方可再申请房屋。
第二阶段96-2000年:房子基本商品化,男方出首付与酒席(产权一般男方家长),女方出装修与家用电器日用品,合还房贷。离婚后一般女方搬出,因为产权男方家长属婚前财产,婚后已还贷部分再摊给女方一些钱。
第三阶段2001-2007年:出现了空前的买房热潮,离婚率又居高不下,因为新上海人的的增多(大学扩招效应),出现了年青人先租房再自己买房的日益增多,因为男女共同出资,故而产权男女共有,离婚分割方便。也出现了老人有能力而不帮的局面,一方面高额的医疗费对养老愈来愈没底,二来现在的离婚率愈来愈高,担心出的钱打了水瓢。
第四阶段2008-?随着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这些第二代独生子女效应,基本栖身之地是有了,双方家庭住房都会相对宽舒,出现有三处做婚房的现象(男、女各自的娘家,新建的小家)。

本人享受了LG单位福利分房(考虑孩子要练琴,一室一厅我装修成了两室户),考虑接孩子而后贴钱替婆婆换了间一室一厅房(婆婆因为与公公离婚后无房,她单位再给她配了个全独用的一室户)。
以后打算再购一套给女儿做嫁妆。

但在我骨子里还是认为第二阶段的比较合适(假如有双方有条件的前提下,如果一方外地或家贫另当别论),毕竟“嫁”字就是女方去男方家过日子。.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