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社会] 亲情断了...... [打印本页]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0-12-31 17:28     标题: 亲情断了......

说起来真是家丑:老宅是我爷爷留下的租赁房,28平米,外地叔伯认为他们兄弟有份(他们的户口在30年前都已经迁出),最初与父亲商量,之后与小叔母亲商量,要价20%,母亲说当时的历史根据户口分房,如果没有老宅,父亲和她都可能有分配房,碍于情面且与子女商量,出3~5W,他当场说打发叫花子,叔叔言辞过激,还说你们家庭会议不能算数,要他们兄弟才能决定,看着母亲难过,我气不过:母亲一生受苦,作为子女我很清楚,家中事无巨细都是母亲操心,想打电话给堂哥,叔叔接的,说不用找堂哥,我说我要得罪了,请你以后不要因为老宅之事再来找母亲,这事找父亲(因为之前父亲没有答应他们,说大不了打官司,他们必输的),说母亲够大度了,他不该给母亲受气(平时他与母亲关系还是融洽的,今年他带全家7口人来上海看世博,住在老宅,我们热情接待,他写信一直讲亲情可贵,让他感动;当然之前他也帮助过我们),他说为了老宅之事他也睡不好,吃3片安眠药,我不搭理,他又问:老宅之事是你们家庭会议的结果吗,我说是,他说就这样了,不会再打电话了。觉得亲情就这么断了,我做的对吗?打电话给叔叔也没告诉母亲,她会说我多事,郁闷中.......
作者: 杰杰妈78    时间: 2010-12-31 17:37

好像确实有别人的份子的哦.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0-12-31 17:42     标题: 回复 2#杰杰妈78 的帖子

谢谢回复,请说明理由:租赁房是以户口来看的,如果当时我家房子小,也会分到房子,  那房子就在我的名下了.
作者: 杰杰妈78    时间: 2010-12-31 17:44     标题: 回复 3#Lili妈 的帖子

不好意思,租赁房我不知道哦,如果是你爷爷的产权房的话,是应该有别人份子的啊
都是房价惹的祸啊
要是现在房价很跌,估计这种矛盾会少了很多.
作者: 麦兜兜    时间: 2010-12-31 19:18

租赁房应该只认户口的吧.
作者: 钊元妈妈    时间: 2010-12-31 19:27

楼主这个电话打得也太不妥了吧。  
我觉得房子钱怎么分, 让父母去决定, 小辈的参合什么呀。
还冒充是家庭会议决定的结果, 这个。。。 实在是。。.
作者: 龙凤胎的妈妈    时间: 2010-12-31 19:38

外地的叔伯有份的。份额是爷爷奶奶去世后的遗产部分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属于爷爷奶奶的份额所有子女均分,她们确实有份的,产权还是租赁老公房,区别不大的。
另外就是当初租赁这个房子的时候,叔伯的户口也在,那么他们除了自己的户口部分,还能分得爷爷奶奶的遗产那部分。.
作者: 龙凤胎的妈妈    时间: 2010-12-31 19:41

如果当初租赁房的时候,你父母、爷爷奶奶,叔伯。那么共有人多少均分成几份,再把爷爷奶奶的份额作为遗产分。
叔伯们多少都有点份的。.
作者: 小美女妈    时间: 2010-12-31 19:56

租赁房不是产权房不能作为遗产来分的,所以没有户口就没有份。.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0-12-31 20:15     标题: 回复 6#钊元妈妈 的帖子

是家庭会议的结果告诉他之后,才与我母亲起的冲突,我要找我堂哥,让他劝劝我叔,过激的话别说,我叔不让我找,我只好冒犯了.......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0-12-31 20:20     标题: 回复 8#龙凤胎的妈妈 的帖子

租赁房在法律上是看户口的,如果上法庭,他们必输,他们知道的。说让我们看在亲情的份上给钱,但是我们失去了分房的机会,我们的损失谁赔偿呢?.
作者: 去远方    时间: 2010-12-31 21:41

何必呢,再打个电话给叔叔道歉吧,小辈怎么能这么跟长辈说话呢?.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0-12-31 22:19     标题: 回复 12#去远方 的帖子

因为他的言语冒犯了我母亲,我妈一直闷闷不乐,我看不得我妈不愉快,我妈对家的贡献太大了,没人为她说话,我再不说,她太委屈自己了,我把这些都说了,为了母亲我冒犯你了,我不能看着母亲苦自己.......
作者: 棠帅妈    时间: 2010-12-31 23:34

抱抱楼主,太过份了,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至于打电话,既然已经背着妈妈打了,就不要再纠结了。
大不了打官司,法庭上见。既然他们不恋旧情了,我们也没必要多予理会。
你说呢?.
作者: zhysz    时间: 2010-12-31 23:36

引用:
原帖由 小美女妈 于 2010-12-31 19:56 发表
租赁房不是产权房不能作为遗产来分的,所以没有户口就没有份。
同意。
我也参与过父母辈这方面的纠纷,我的立场是父母的意见是要遵守服从的,但是在处理前会问清他们的想法,让他们无悔无憾。

[ 本帖最后由 zhysz 于 2010-12-31 23:49 编辑 ].
作者: 晴沛    时间: 2011-1-1 06:07

引用:
原帖由 小美女妈 于 2010-12-31 19:56 发表
租赁房不是产权房不能作为遗产来分的,所以没有户口就没有份。
应该是这样吧。
承租人如果去世,谁出面继续承租,要户口本中所有人同意,和户口已迁出的子女无关的

LZ现在的这个承租房,如果爷爷奶奶已不在了,将来动迁,外地亲戚是没份的,如果仍健在,动迁若拿房子,产证上也有名字,那百年以后,外地亲戚就可分遗产了.
作者: 晴沛    时间: 2011-1-1 06:09     标题: 回复 1#Lili妈 的帖子

理解你的,都过去了,别想了,也别再提了,随其自然.
作者: JUDY'S妈妈    时间: 2011-1-1 07:55

非常理解!遇到过有点类似,虽然精不过人家,但从一件事上看透所谓亲情未必坏事。我爸一向为人正直果断,做事不拖泥带水。面对这样的亲戚,我爸当时对对方说,你自己选择,亲情继续还是从此了断。
我威严无比的老爸,有时候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作者: smileyoyo    时间: 2011-1-1 09:52

理解楼主,有时候并不只是钱的问题~~~.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1 09:58     标题: 回复 14#棠帅妈 的帖子

谢谢理解!可能自己的心结还是在于选择:小叔与母亲,理所当然我选择母亲,所以觉得电话还是应该打,至少他对我母亲以后会更尊重.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1 10:12     标题: 回复 18#JUDY'S妈妈 的帖子

谢谢理解,同时超级羡慕你有让人敬佩的老爸。
看了回帖心情舒畅了许多,今天是新年的第一天,让我们开开心心迎新年!.
作者: 地球女儿    时间: 2011-1-1 10:26

非常同情楼主,你不帮妈妈谁帮妈妈呢?你是一个孝顺的女儿。
不知道你父亲的态度如何?奶奶的养老时是你们在身旁吗?.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1 10:54     标题: 回复 22#地球女儿 的帖子

感动,我能为妈妈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比起她的付出微乎其微!
他们先与父亲商量,最后我父亲说你们上法院告我好了,之后再与我母亲商量,母亲同意给3~5W,接着就有打发叫花子之类的话了......我实在气不过:如果与父亲商量成了,我母亲不同意,引起家庭矛盾,他们考虑过后果吗?所以背着母亲打了电话,实际上考虑到小叔是长辈,有些话我还是保留的。
爷爷早在40年前就去世了,奶奶一直和我们住的,就是最后我们与邻居有矛盾(为了公用部分),当时我和弟弟都住校读书,爸爸妈妈上班,没人照顾(20多年前保姆不好找),小叔出面让奶奶去了我姑姑家(我妈开始也不同意的,小叔留了张纸条,说他承担一切后果,纸条妈妈至今保留着,我妈说并不是要保留证据,让我们知道小叔在我们困难时帮助过我们,所以小叔和我家的关系一直不错的,他儿子旅行结婚到上海,他和婶婶也多次到上海旅游,我们都热情招待),所以奶奶最后几个月在我姑姑家的,但奶奶去世时所有费用都是我们家承担的(我父亲兄弟姐妹6个)。.
作者: 地球女儿    时间: 2011-1-1 11:26

唉,大家庭有浓厚的亲情,矛盾也同样有。如果是外人,也就没那么多事情了,嘿嘿。
我感觉这事还得你父亲出面,无论对内对外,父亲是关键,毕竟他是丈夫、兄长。你如果能让爸妈就这个问题沟通一下,也许就解决了,至少这个长辈才能协调好的事。看得出你妈妈辛苦了一辈子,不忍她受苦,但你能做的已经做了,还是你爸爸更能发挥作用的。
一点不成熟的建议,新年快乐.
作者: 真心小丸子    时间: 2011-1-1 11:27     标题: 回复 1#Lili妈 的帖子

上海人的亲情都是凌驾于房子上面的.
作者: 地球女儿    时间: 2011-1-1 11:30

对了,才想起你帖子的标题是“亲情断了……”,怪吓人的,不应该有这么严重,长辈们有办法协调的。.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1 12:06     标题: 回复 25#真心小丸子 的帖子

是不是给了就有亲情,不给就没亲情?很想听听你的潜台词.......
作者: 真心小丸子    时间: 2011-1-1 12:10     标题: 回复 27#Lili妈 的帖子

在上海,因为房子问题搞得七零八落的家庭多极了,不讲孝道,不讲长幼尊卑,见怪不怪了……
根本原因就是国人已失去了信仰,在当前体制下,“钱”是万恶之源。.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1 12:38     标题: 回复 28#真心小丸子 的帖子

想问一个题外话:阁下是外地人还是新上海人?外地没有房产纠纷?很想听听你看法,因为叔伯们50年代就到外地去了。说实在的,几个叔伯中就和小叔来往多些,其他几乎不走动的, 听到我们要动老宅了,都出动了,亲情是与生俱来的,但也是需要维护的,否则也会随着时间慢慢流逝,亲情不能成为物质利益的借口。.
作者: TODAY    时间: 2011-1-1 13:42

我支持你!.
作者: 四月鸢尾花    时间: 2011-1-1 13:59     标题: 回复 7#龙凤胎的妈妈 的帖子

一直以为租赁房是不能作为遗产分割的,只能由户口还在里面的人延续租赁关系。不知道你的说法有政策依据吗?.
作者: 龙凤胎的妈妈    时间: 2011-1-1 14:32     标题: 回复 31#四月鸢尾花 的帖子

老公房是可以买产权的。花费不多,估计这种房子买下来只要2、3万。很多老房子都是这样子的。.
作者: Jeorge    时间: 2011-1-1 14:33

“亲情”是需要双方维护的。如果别人不把它当一回事,你又何必太把它放心上?.
作者: iseeyou2003    时间: 2011-1-1 15:27

引用:
原帖由 Lili妈 于 2011-1-1 12:38 发表
想问一个题外话:阁下是外地人还是新上海人?外地没有房产纠纷?很想听听你看法,因为叔伯们50年代就到外地去了。说实在的,几个叔伯中就和小叔来往多些,其他几乎不走动的, 听到我们要动老宅了,都出动了,亲情是与 ...
我和这个小丸子见解类似。没到上海之前,我没听过有为房子争得头破血流、出刀动剑的(但不能保证没发生);在上海落地生根2-3年就听我岳母说了这个事情,岳母的弟媳家5个兄弟就为房子动刀了;这两年老婆的同学的妈妈和自己兄弟家也出现这种情况;别的不说了,看看每周的东方110、庭审纪实等类似的节目,几乎每周都有这种事情报道。

我的看法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该怎么分就怎么分。越界了、贪心了,那还亲什么情?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自己亲人的财产巧取豪夺的,这种亲人还有留念的价值?除非自己放弃了分的权利。.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1 15:36

引用:
原帖由 Jeorge 于 2011-1-1 14:33 发表
“亲情”是需要双方维护的。如果别人不把它当一回事,你又何必太把它放心上?
指点,是啊,当局者迷.
作者: 田园妈妈    时间: 2011-1-1 16:24     标题: 回复 27#Lili妈 的帖子

这样的亲情,不要也罢。.
作者: 真心小丸子    时间: 2011-1-1 16:32     标题: 回复 29#Lili妈 的帖子

新上海人一枚。以我奶奶家的房产为例,是城市里的老平房加100平的院落,动迁的话,面积可以分三套房(70~80平左右/套)。但是我的爸爸和姑姑,叔叔等亲戚早年都迁了户口,最远的去了外省,这时候,都没有争,因为大家商量过了,房子就分给7个兄弟姐妹里面最困难的三户,两个姑姑离婚了,自己没房子住,和一个叔叔(家境较困难)。所以,我见了上海人这般样子,我比较……寒心(不要拍我,无恶意)。.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1 17:14     标题: 回复 30#TODAY 的帖子

理解万岁!.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1 17:32     标题: 回复 34#iseeyou2003 的帖子

法律范围他们一分没有,就是考虑到兄弟之情给3~5W,小叔说我妈打发叫花子,语气非常激烈,我实在为我妈鸣不平,打了个电话,这样的亲情怎不叫人心痛?!.
作者: 四月鸢尾花    时间: 2011-1-1 17:49     标题: 回复 32#龙凤胎的妈妈 的帖子

哦,那是LZ的爷爷奶奶买下来才算产权房。那个房子一直没买下来啊。听说还有一种房子是不能买为产权房,只能租赁。.
作者: blueromance    时间: 2011-1-1 17:57

引用:
原帖由 真心小丸子 于 2011-1-1 11:27 发表
上海人的亲情都是凌驾于房子上面的
因为上海的房价太高了,我怎么感觉周围的人的情况是房子凌驾于房子上的呢 .
作者: 龙凤胎的妈妈    时间: 2011-1-1 18:01     标题: 回复 40#四月鸢尾花 的帖子

最好去房管所和律师那里问下,这种房子的使用权形势比较特殊的。3年前问过,如果动拆迁的话,可能有点份额。.
作者: 庭庭妈    时间: 2011-1-1 19:55     标题: 回复 7#龙凤胎的妈妈 的帖子

请了解清楚再发表你的观点吧,租赁房是不能继承的,如果爷爷过世,房子中没有其他户口,那么国家是收回的,没有折价之说.
作者: hkdd    时间: 2011-1-1 21:04

其实对这种亲戚而言,再给得多也不会领情,因为他永远觉得你比他得到的多,亲情也不会你给多给少有什么延续。所以索性一分钱都不给,就是告上法院,说不定他们败诉还顺带受理费。.
作者: 依旧非凡    时间: 2011-1-1 21:26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1 23:41     标题: 回复 37#真心小丸子 的帖子

不知道你奶奶的房子是否属于可以继承的产权房,如果那样的话肯定要大家协商的,好像你的例子和我家的情况还是有些区别的.......
作者: 26311    时间: 2011-1-1 23:44

支持维护自己合理合法的权益。让他们上法院好了,看看到底是谁不讲亲情。.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1 23:52     标题: 回复 47#26311 的帖子

越听越觉得自己做对了,甚至稍稍有些后悔自己有些该说的话保留了,当时考虑到小叔是长辈,是否人的本性都如此:贪婪.
作者: 真心小丸子    时间: 2011-1-2 06:37     标题: 回复 46#Lili妈 的帖子

可继承的产权房。大概是上海的房价太贵了,我老家那里是均价4000左右,一套房子二三十万的样子,所以大家比较容易协商。但我也能感觉的我的家人不一样,亲情很深,兄弟姐妹联系得很紧密。.
作者: cherry98    时间: 2011-1-2 08:46

问题1,老宅拆迁了吗?拆迁分房的时候奶奶户口在吗?如奶奶有户口份的,那奶奶部分是遗产。
问题2.老宅现在还没拆迁,那按户口,如小叔有家人户口想进入老宅那你家按亲情要给他们进户口。.
作者: emgarfield    时间: 2011-1-2 11:12

我觉得LZ家的房子不是全独用的所以不能买下来,应该不算遗产,只是有户口的人协商承租就行了,至于给其他子女金钱补偿可以协商,但小叔说的打发叫花子的话有些过份,如果是这样的话干脆啥都不给,免得到时候人家认为你把他当叫花子。。。.
作者: 雨露妈    时间: 2011-1-2 11:24

租赁房看户口的,谁是户主谁就是承租人,不算遗产,按照法律的话可以不分。但按照亲情上来讲,不分的话亲情肯定没了.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2 11:28     标题: 回复 50#cherry98 的帖子

老宅没听说要动迁,奶奶早在20多年前就去世了,所以根本不存在遗产说法。
小叔一家都在外地,上海的户口不是那么容易进的;即使他想进户口,我父亲未必同意,父亲把老宅看成是他的私产,不可侵犯。平时我们不谈老宅,怕触动他,他对老宅很敏感,也不愿出租,怕别人夺走似的,可能年纪了大了吧。.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2 11:31     标题: 回复 52#雨露妈 的帖子

如果分的话,我们当初失去了分房的机会,谁来补偿呢?.
作者: 雨露妈    时间: 2011-1-2 11:51

上帝是公平的,给予你一些,也会让你失去一些。这个看你们选着房子还是选择亲情,至于这么纠结,答案也应该有了吧。.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2 12:41     标题: 回复 55#雨露妈 的帖子

说实在的,我的户口也不在老宅,我很清楚,老宅是长辈的,老人们都还健在,我作为晚辈不会过问,除非老人征求我的意见。我纠结的是我打了那个电话,答案也有了:我做到对,我选择我母亲!昨天看到我妈还为那个电话不愉快,更觉得应该告诉小叔他不能冒犯我母亲,只是到现在我也没让我妈知道我打了电话,以免增加她的烦恼。.
作者: 雪肌精    时间: 2011-1-2 15:05     标题: 回复 37#真心小丸子 的帖子

世界上只分好人和坏人,不分哪里人。
还有25楼,有地域的味道,不妥。.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2 16:09     标题: 回复 58#niuniu0513 的帖子

理解,同时也让我对这件事重新换位思考了一下:本来事情在协商中,我们提出给3~5W,他们可以拒绝或者再提要求,但小叔对母亲说话的方式让我替母亲不平,实际上我电话中并没有说过火的话,就是告诉他以后老宅之事找我爸,他们不该在与父亲商量不通的情况下,再让母亲受气,母亲够大度了,一辈子受累,我要给母亲一个平静快乐的晚年。.
作者: fffmmm    时间: 2011-1-2 16:17

引用:
原帖由 Lili妈 于 2011-1-2 16:09 发表
理解,同时也让我对这件事重新换位思考了一下:本来事情在协商中,我们提出给3~5W,他们可以拒绝或者再提要求,但小叔对母亲说话的方式让我替母亲不平,实际上我电话中并没有说过火的话,就是告诉他以后老宅之 ...
是每人3~5W,还是5个兄弟姐妹一共3~5W?.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2 16:35     标题: 回复 60#fffmmm 的帖子

5个兄弟姐妹一共3~5W.
作者: fffmmm    时间: 2011-1-2 16:39

引用:
原帖由 Lili妈 于 2011-1-2 16:35 发表
5个兄弟姐妹一共3~5W
哦,恕我直言,这个数目确实少了点,还不如不给呢,所以才有那句“打发叫花子”。不给是法律上许可的,给了这么少的钱,让对方感觉自己是讨饭的。

[ 本帖最后由 fffmmm 于 2011-1-2 16:43 编辑 ].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2 16:43     标题: 回复 62#fffmmm 的帖子

我们当时讲给他个人的,至于他要如何分配是他的自由:因为我们其他叔伯平时不来往,有的甚至有些恩怨,按照法律都是分文没有的。.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1-1-2 16:52

租赁房在那个刚解放的年代,与现在这个的时代的租赁房概念不一样的,据说例证虹口这里拆迁的石库门很多都是这样的性质,不一定你小叔他们一定会输,他们也是你爷爷的子女,拆迁的话应该会有份,你的母亲有了赡养义务应该得份多些,是多少的问题,关于房子的家庭会议只能楼主的上一代参加,外地的亲生的小叔的询问也是有一定的权利参与的,毕竟当初困难,你小叔也尽过自己的责任帮助家里,有时换位思考,对解决问题更有利.
作者: Lili妈    时间: 2011-1-2 17:04     标题: 回复 64#JUNMA_POWER 的帖子

他们事先已经去法律部门咨询过了,租赁房按户口,没户口分文没有,这个已经没有异议了,电话中小叔还说我母亲稳操胜券,所以不急......为什么不拿点钱出来大家用用呢?听得让人不是滋味。换位思考:如果法律上他们有权继承,恐怕也不是今天协商的态度了。看来真是房价惹的祸.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1-1-2 18:14

和楼主继续探讨

你家爷爷承租的这套老宅是单位的还是街道居委的房管所给办的?

你家爷爷承租这套老宅时,你的叔伯姑姑的户口都在吗?

你家爷爷承租的这套老宅是否已变更承租人了?.
作者: fffmmm    时间: 2011-1-2 18:28

引用:
原帖由 JUNMA_POWER 于 2011-1-2 16:52 发表
租赁房在那个刚解放的年代,与现在这个的时代的租赁房概念不一样的,据说例证虹口这里拆迁的石库门很多都是这样的性质,不一定你小叔他们一定会输,他们也是你爷爷的子女,拆迁的话应该会有份,你的母亲有了赡养义务 ...
我朋友的爷爷奶奶家就在虹口区的石库门房子里。她爷爷奶奶十几年前走了,现在承租的是她的大叔叔一家。据说那里快要拆迁了。爷爷奶奶有3个儿子4个女儿。她的另一个小叔叔,虽然户口不在里面,但正和大叔叔闹的不可开交。小叔叔想要把户口迁回去,好拿拆迁款,但大叔叔不允许。而且大叔叔说,所有的拆迁款依据法律都是他家的,他不会分给小叔叔和其他兄弟姐妹的。不知这样合理吗?
她爷爷承租这套老宅时,所有子女的户口都在。

[ 本帖最后由 fffmmm 于 2011-1-2 18:44 编辑 ].
作者: fffmmm    时间: 2011-1-2 18:30

引用:
原帖由 JUNMA_POWER 于 2011-1-2 18:14 发表
和楼主继续探讨

你家爷爷承租的这套老宅是单位的还是街道居委的房管所给办的?

你家爷爷承租这套老宅时,你的叔伯姑姑的户口都在吗?

你家爷爷承租的这套老宅是否已变更承租人了?
希望能探讨下去。。。。。。.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1-1-2 18:41     标题: 回复 67#fffmmm 的帖子

首先大叔叔有没有变更承租人为自己?

如变和其他兄弟纠葛就少点,但还是有关系,说到底这个房还是长辈留下的,说到底在当时这个房是租给这一大家住的。。。。

我不是法律人士,一切都是边走边探讨.
作者: fffmmm    时间: 2011-1-2 18:43     标题: 回复 69#JUNMA_POWER 的帖子

已经变更成大叔叔了。
她大叔叔几年前还另购商品房,有没有单位的补贴不得而知。这个老宅现在出租给别人的。

[ 本帖最后由 fffmmm 于 2011-1-2 19:05 编辑 ].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1-1-2 19:09     标题: 回复 70#fffmmm 的帖子

已经变更成什么性质了?

是承租人的变更还是通过买卖变更为产权人?这才是根本,要不然还是长辈留下的全家的共同权利。。。。。。.
作者: fffmmm    时间: 2011-1-2 19:15     标题: 回复 71#JUNMA_POWER 的帖子

还是承租人。.
作者: 碧落赋中人    时间: 2011-1-2 19:25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麦田    时间: 2011-1-2 21:21     标题: 回复 1#Lili妈 的帖子

我没觉得LZ有何不妥。是他们先有贪欲。这种事情,谁提了出来,就已经无视了亲情。而且,我也没觉得你替母亲出头有什么大过。爸妈的年纪都大了,儿女出一下头,挡一下,也没什么不可以。.
作者: SHINE-ON    时间: 2011-1-2 21:23

咳,说起房子,亲情真一钱不值

我们家别提了,我祖辈留下的房子,市中心的洋房,文革被冲掉,后来全部归还.父亲的兄弟虽在外地,也分到一层,我们家分到两层,我哥哥花大钱把叔叔的那层买下,我父亲去世后,我妈提出,如果我再生个男孩,就把一楼给我.我没按她意思办,结果她硬要我放弃继承权,一栋房子全给孙子.这几天我妈妈腿伤了,但也不忘记这件事.难道就因为我是女的,外孙是女的???

我LG家更吓人,因为小姑结婚,男方拿不出钱和房子,公婆在世时,给了小姑全部房贴和一套小婚房,后来老人去世,留下一套房原先说好给我们,但老人突然去世,只口头讲,没留下遗嘱,小姑开始占用(因为我们在国外).后LG舅舅出面说给我们,我婆婆生前关照过舅舅的,因为给小姑的房贴和婚房已经占了遗产的一大半.但小姑不从,说婆婆虽然说过,但空口无凭,房产证上是公婆的名字,她就有权继承.并用比市场价还要高的价格逼我们买下她的那部分继承权,公证户口全部做好和移出,说放弃继承,小姑用这笔钱买了高级商品房.没想到房价过后再涨,她又嫌当年我们给得少,多年来一再"敲诈",一点不算她自己买的房的增值空间.我们给了她钱也没好脸色,随着房价涨,又觉得吃亏了,让我们再补贴,还让夫家来说不给就要"摆平"我们,直到我说要对布公堂,才太平.这种亲情你说要维持吗?

[ 本帖最后由 SHINE-ON 于 2011-1-3 10:37 编辑 ].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1-1-2 22:16     标题: 回复 72#fffmmm 的帖子

还是承租人的话几乎可以说大家有份

试想一下:长辈健在,现在拆迁了,其中一个小辈向长辈提出想分享拆迁的利益,长辈会不同意吗?除非是个不孝之辈

现在是长辈不在了,其中的一个小辈想。。。。。

真的拆迁了,其他的小辈去拆迁办闹,理由一个:我们也是子女,拆迁办还真不好办.
作者: 小美女妈    时间: 2011-1-2 22:24     标题: 回复 76#JUNMA_POWER 的帖子

没有用的,只看户口,没有户口去拆迁办闹拆迁办也不会理你的,拆迁办只找承租人.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1-1-2 22:29     标题: 回复 77#小美女妈 的帖子

有例子吗?学习下经验。.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1-1-2 22:35

要知道,承租房在没拆时,只是租住性质,而拆了后,你拿款子买房,房子就变成商品房了,这时的房产性质彻底变了,你说兄弟姐妹不是一个爹妈生的吗?这里面肯定有漏洞可以说理的。。。。.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1-1-2 22:38

这些个只能说我们的法律漏洞太多造成了太多不该发生的事。。。。。。。。.
作者: 小美女妈    时间: 2011-1-2 22:44     标题: 回复 78#JUNMA_POWER 的帖子

没有具体例子,拆迁办一般只找承租人和产权人谈,没有户口打官司也没有用的.
作者: 小美女妈    时间: 2011-1-2 22:46     标题: 回复 79#JUNMA_POWER 的帖子

除非这个承租人是父母.
作者: bbsnn    时间: 2011-1-2 22:49

引用:
原帖由 Lili妈 于 2011-1-2 11:28 发表
老宅没听说要动迁,奶奶早在20多年前就去世了,所以根本不存在遗产说法。
小叔一家都在外地,上海的户口不是那么容易进的;即使他想进户口,我父亲未必同意,父亲把老宅看成是他的私产,不可侵犯。平时我们不谈老宅 ...
那么老人的意思自己独有老房?说明老人也放弃了亲情,作为女儿帮老人把握财产也天经地义.
作者: cihyxy    时间: 2011-1-2 22:53

这个存在的法律本来就是凌驾于亲情之上的,按照这个法律去操作当然亲情是断了。
首先想想最初承租这个房子的时候是不是为了解决一家人的住宿问题,再想想和这个小叔伯已有的亲情是不是唯一的亲情感觉(这是一种信仰)。想通这两点就好解决这个问题了。
当然叔伯对母亲不尊重,应该父亲出面维护,或者正如你当初想得通过同辈再婉转表达意思是对的。.
作者: cihyxy    时间: 2011-1-2 22:55

引用:
原帖由 小美女妈 于 2011-1-2 22:44 发表
没有具体例子,拆迁办一般只找承租人和产权人谈,没有户口打官司也没有用的
是的,不过这个法律本来就有问题。按照这个法律去执行的话,亲情肯定是没有了。

[ 本帖最后由 cihyxy 于 2011-1-2 22:56 编辑 ].
作者: 笑哈哈    时间: 2011-1-2 23:27

引用:
原帖由 JUNMA_POWER 于 2011-1-2 22:35 发表
要知道,承租房在没拆时,只是租住性质,而拆了后,你拿款子买房,房子就变成商品房了,这时的房产性质彻底变了,你说兄弟姐妹不是一个爹妈生的吗?这里面肯定有漏洞可以说理的。。。。
法律没有漏洞,而是你对法律一知半解。现简要说明
1.租赁房是没有继承一说,有户口的人有居住权,老人去世,居住权失效。有户口的人才能继续承租,没有户口的人,在这套房内没有任何权利。(户口很重要,即使没有血缘关系,有户口有权利)
2.户口迁入迁出,只要户主同意即可,无需同住人同意。(户主权力很大哦)
3.房子拆迁,,只有动迁协议上有名字的(有户口的人)才是安置对象,(老人去世了,当然不会有名字),买商品房,产证写谁就是谁的,别人没份(法律规定的)。
4.租赁房变产权房,只有有户口的人才能购买,并要所有承租人同意,购买后,产证写谁就是谁的。(没有权利在同意书上签字的的人,对此房也就没有任何权利)。
总而言之,租赁房看户口,产权房看产证。.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1-1-2 23:27     标题: 回复 82#小美女妈 的帖子

现在要找承租人的话多半还是老一辈

长我们一辈的多半享受过单位福利分房政策,少数长一辈的也有没分到房

而长我们一辈的多半还是兄弟姐妹挺多的一辈,也是响应国家号召建设祖国多多吃苦的那一辈

所以说长我们一辈的更应该是亲情多多的那一辈

我们这一辈应多劝他们多多享受亲情

想想我们的下一辈是多么冷清.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1-1-2 23:36     标题: 回复 86#笑哈哈 的帖子

我前面已说明是探讨

我对第二点有异议,好像现行的应该是:户主同意还要加上同住人一起同意才能迁户口

其它倒真是一知半解

学习了,探讨到东西了,谢.
作者: 笑哈哈    时间: 2011-1-2 23:38

引用:
原帖由 cihyxy 于 2011-1-2 22:55 发表

是的,不过这个法律本来就有问题。按照这个法律去执行的话,亲情肯定是没有了。
这不是法律有问题,法律本来就是无情的。当亲情充满了铜臭,这种亲情不要也罢!.
作者: 笑哈哈    时间: 2011-1-2 23:48

引用:
原帖由 JUNMA_POWER 于 2011-1-2 23:36 发表
我前面已说明是探讨

我对第二点有异议,好像现行的应该是:户主同意还要加上同住人一起同意才能迁户口

其它倒真是一知半解

学习了,探讨到东西了,谢
你说的不对!户口迁入迁出只要户主同意即可(当然还包括被迁人),因为户主是承租人,其他只是同住人,享有居住权而已。只有买下租赁房才需要同住人一起同意,因为涉及产权。.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1-1-2 23:48



对第三点还有点异议,讨教:老一辈的承租人过去了,而承租名没改动过,在拆迁时,户口本上没名字的子女不一定没拆迁的



毕竟还是老一辈的名头,子女可能会有份吧,毕竟老一辈承租时是给一大家子住的.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1-1-2 23:55     标题: 回复 90#笑哈哈 的帖子

正好学习下

承租房是户主说了算

那户主和产权人不是同一个人时,产权房是产权人说了算吗?还要其他同住人同意吗?.
作者: 笑哈哈    时间: 2011-1-3 00:01

引用:
原帖由 JUNMA_POWER 于 2011-1-2 23:55 发表
正好学习下

承租房是户主说了算

那户主和产权人不是同一个人时,产权房是产权人说了算吗?还要其他同住人同意吗?
户主肯定是产权人之一吧,产权房要所有产权人同意的,否则以后买卖要出问题的。.
作者: cihyxy    时间: 2011-1-3 00:03

引用:
原帖由 笑哈哈 于 2011-1-2 23:38 发表

这不是法律有问题,法律本来就是无情的。当亲情充满了铜臭,这种亲情不要也罢!
其实我想说法律有法律的规定,但人更重要的是什么?大家都换位思考一下就好了。这个房子真得能阻断亲情吗?少分一点房款就没法生活还是多留一处房子就怎么着。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本是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 本帖最后由 cihyxy 于 2011-1-3 00:10 编辑 ].
作者: 笑哈哈    时间: 2011-1-3 00:07

引用:
原帖由 JUNMA_POWER 于 2011-1-2 23:48 发表


对第三点还有点异议,讨教:老一辈的承租人过去了,而承租名没改动过,在拆迁时,户口本上没名字的子女不一定没拆迁的



毕竟还是老一辈的名头,子女可能会有份吧,毕竟老一辈承租时是给一大家子住的
拆迁时,户口本上没名字的子女如果能让老人能回来在动迁协议上签字的话,他们就有份了!肯能吗?当然不可能。
承租人过世,按道理房子国家要收回的,但一般会让同住人承租,动迁时是数人头的,去世的人还能分房子,可能吗,当然不可能。

[ 本帖最后由 笑哈哈 于 2011-1-3 00:15 编辑 ].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1-1-3 00:14     标题: 回复 90#笑哈哈 的帖子

第二十条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死亡,因故无法变更房屋权证或者因正当理由无房屋权证,经房屋所有权利人或者户内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的,本市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这条不知如何解释?.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1-1-3 00:17

引用:
原帖由 笑哈哈 于 2011-1-3 00:01 发表

户主肯定是产权人之一吧,产权房要所有产权人同意的,否则以后买卖要出问题的。
户主可以是不是产权人的。。。。。。.
作者: 笑哈哈    时间: 2011-1-3 00:23

引用:
原帖由 JUNMA_POWER 于 2011-1-3 00:14 发表
第二十条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死亡,因故无法变更房屋权证或者因正当理由无房屋权证,经房屋所有权利人或者户内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的,本市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 ...
就是承租人死亡了,租住人无法达成共识,指定新的承租人的情况下,迁移户口需所有有户口的人同意。
新的承租人需全体同住人和房管部门一致同意才能变更的。.
作者: 笑哈哈    时间: 2011-1-3 00:29     标题: 回复 97#JUNMA_POWER 的帖子

对的,我说错了,户口和产权可以不同的,但正常情况下户主一般是产权人。.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1-1-3 00:48

引用:
原帖由 笑哈哈 于 2011-1-3 00:07 发表

拆迁时,户口本上没名字的子女如果能让老人能回来在动迁协议上签字的话,他们就有份了!肯能吗?当然不可能。
承租人过世,按道理房子国家要收回的,但一般会让同住人承租,动迁时是数人头的,去世的人还能分房子 ...
承租人过世时按律国家要收回房,但国家放软当让同住人继续承租,这就是漏洞,因为过去老人承租时是一大家子住,人人有份,其中迁进迁出都和老人有关,享受老人的福分,享受直系的福;现在在老人过世时,变成其子女中的某一个承租,所属关系发生根本变化,那当然会产生变化,国家抓住的就是这个漏洞,让亲情淡漠,让兄弟姐妹之间产生矛盾,从而降低拆迁成本,或者说让某些拆迁者中饱私囊,要知道拆迁只是问拆迁公司拿款,又不问兄弟姐妹拿款,大家要齐心协力,一致对外,嘿嘿。。。。。。.
作者: JUNMA_POWER    时间: 2011-1-3 01:07

再直白点说,老人的权利不管在不在世,每个子女都可以享受;如果按律,国家收回承租权,国家要和每个子女分别签承租权,那这样每个子女仍就享受到了权利;可当国家放软当,假惺惺让权利变成某一个子女的了,每个兄弟姐妹还能共同享受吗?

大家冷静的想一下。。。。。血浓于水啊

即使要斗,也要一直对外.




欢迎光临 旺旺网 (http://ww123.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