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韩之争中的逻辑原理与应用

这是我发在围脖上的一篇长文。虽然长,但是没花太多时间写。考虑到有些朋友不上围脖,转帖如下。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c8ef8b010103o7.html.
评论(198)



方韩之争中不乏逻辑原理的运用与误用。本来,逻辑的误用是比较客观的,只要讲清楚道理即可消除其不良影响。但是在方韩之争的背景下,逻辑被选择性地接受了,或被有意误用了,难免谬种流传。不把其中的关节之处讲清楚,恐怕遗害无穷。

虽然本人力图做到客观,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对逻辑的误用主要来自挺韩阵营。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列举挺韩阵营中的逻辑谬误来帮助完成本文。如果有人以阵营之争来否定本人的观点,本人将不予回应。如果就其中的逻辑运用提出异议,本人会乐于回应。

本文结尾部分将一并回应@破破的桥 和@奥卡姆剃刀 早期提到的所谓“样本量”问题。.



一、再谈质疑与证明
我在早期的参与中便以《质疑与证明》【1】为题,专门澄清质疑与证明之间的区别。

所谓的证明,是指通过演绎推理,从公认成立的基本点出发,经过严密的演绎逻辑,得到一个无可辩驳的结论。典型的例子是证明数学上的命题,或者日常生活中采用的三段论逻辑,如:

大前提:人必有死
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
结论:  苏格拉底必有死

如果把证明的思路应用到韩寒是否代笔的判断上,那就是说,必须要从一个无可争议的前提出发,经过严密的推理得到韩寒代笔的结论,才能让人信服。在此思路指导下,早期的典型例子就是马伯庸反驳麦田的文章。马伯庸文【2】首先指出麦田文【3】所列举的材料都无法建立“韩寒代笔”的逻辑链条,因此麦田的结论(在逻辑上)无法成立。马伯庸之后挺韩阵营不少文章都是这个路数。【2】本身也在一些文科出身的大V中间得到不少赞同。

然而,正如我早已指出的那样,如果把麦田的文章理解为质疑,即指出“此处可疑”,那么麦田的文章显然是有信息量的。所谓的质疑,是指一个人认为自己观察到的现象与常理不合,有可疑之处并指出来。

把自己发现的疑点公开出来,这是一个人应有言论自由。这些疑点不一定最终成立,可能经澄清后发现是误解,或是由于质疑者收集的材料不够齐全所致,或者是因为质疑者的能力有限所致,但这都不是禁止质疑的理由。无论如何,一个人有权讲出自己的怀疑,即便有可能是错误的。.



二、一个逻辑例子
为了行文方便,这里先抛出一个逻辑例子。

命题(A):如果刚下过雨,路面会变湿。

可能会有朋友说这个命题不成立,因为那可能是个林荫道雨都给挡了,雨太小不足以淋湿路面,等等。但是我们假定没有这些因素干扰,雨并不太小而路面也没有被遮蔽。还有,“刚”这个词也容易引发争议。为了避免争议,这个“刚”就是日常生活中不长的一段时间,例如在这个命题中,就是下雨后能够让地面保持淋湿状态的那段时间。

我们还要假定我们讨论这个命题是在一个路面不会一直都是湿的一个地方。否则不管下雨不下雨,地面总是湿的话,讨论这个命题就没有意义了。

用一些喜欢讲逻辑的朋友的话来讲,这个命题的否命题、逆命题和逆否命题分别是:

(B):如果刚刚没有下过雨,那么地面应该是干的。
(C):如果路面是湿的,那么应该刚刚下过雨。
(D):如果地面是干的,那么刚才没有下雨。

好了,到目前为止,还记得中学数学课程的朋友应该马上能反应出来,A和D是等价的。而且,即便A成立,B和C也不一定能够成立。反例很多,比如,可能是附近的自来水管爆裂造成路面是湿的,或者刚刚有洒水车开过,等等。如果用马伯庸的话来讲,即便下雨是路面变湿的充分条件,那也不必然是必要条件。

但是这个雨淋地湿的例子在逻辑上是否就到此为止了呢?非也。考虑下面这个命题:

(E):如果路面是湿的,那么可能刚刚下过雨。

E和C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在于后面的表述不一样,逻辑上的涵义也完全不一样。C的表述实际上为

(C'):如果路面是湿的,那么肯定刚刚下过雨。

所以区别就是,一个表达可能性,一个表达必然性。必然性我们已经从中学课程中得知,是有问题的。那么可能性呢?“刚刚下过雨”的可能性有没有因为观测到湿的路面而提高呢?

我先不提逻辑原理、数学运算什么的。请读者朋友们设想一下,凭直觉作一个肯定或否定的回答。然后再接着往下读。

我认为一般人的直觉反应应该是肯定的,即观察到湿漉漉的地面之后,认为刚刚较有可能下过雨。说得严密一些的话,我们根据日常经验对当天的下雨概率有个判断,例如在某个特定地区的某个季节,如果一个宅男刚刚起床还不知道外面发生什么事情,他可能觉得当天不太会下雨。然后他出门了,发现路面是湿的,于是他马上根据这个信息判断刚刚可能下过雨了。也就是说,刚刚下过雨的可能性因为我们看到湿的地面而提高了。

这是我们称之为常识的一个判断过程。那么,这个常识有没有道理呢?在我给出的例子里,答案是肯定的,并且可以在数学上加以证明。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某事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可以用概率来量度。在这个例子里,就是需要判断如下关系是否成立:

p(刚刚下过雨|路面湿,X) > p(刚刚下过雨|X)

其中X为背景知识,如当地的气候特征,当天所在的月份等等,以及我们在前面加上去的一些前提,如雨量不太小,“刚刚”指的是雨后不太长但足以维持路面湿润的一段时间,当地的路面不会一直保持湿润状态,等。P(A|B)表示在掌握B的前提下,A发生的概率,是一个条件概率。p(刚刚下过雨|X)表示当地当时刚刚下过雨的概率,而p(刚刚下过雨|路面湿,X)表示同一时空,在获知路面是湿的这个信息之后,推断或者计算出来的刚刚下过雨的概率。

那么用贝叶斯公式展开的话,

p(刚刚下过雨|路面湿,X)
=p(路面湿|刚刚下过雨,X)×p(刚刚下过雨|X)/p(路面湿|X)

稍加变换,得到

p(刚刚下过雨|路面湿,X)/p(刚刚下过雨,X)
=p(路面湿|刚刚下过雨,X)/p(路面湿|X)

从A我们知道,如果刚刚下过雨,那么路面肯定是湿的,因此,以上等式右边第一项p(路面湿|刚刚下过雨,X)的值是1。于是,前面的式子就变成

p(刚刚下过雨|路面湿,X)/p(刚刚下过雨,X)
=1/p(路面湿|X)

因为地面不会一直都是湿的,因此p(路面湿|X)小于1,其倒数便大于1。由此可见,p(刚刚下过雨|路面湿,X)大于p(刚刚下过雨|X)这个关系是成立的。进一步可以发现,这个可能性提高的程度,还取决于当地路面为湿的概率,可以做量化分析。例如,假定当地当时地面只有一成的概率是湿的,即p(路面湿|X)=0.1,那么观察到地面是湿的之后,刚刚下过雨的概率就提高了十倍。关于这点,我们后面再深入讨论,现在仍然只作定性讨论。.



三、常识与逻辑
所以,万不可因为中学课程只教了四种命题,就以为这四种命题关系就是逻辑的全部。有时候,人们更需要从日常生活经验中吸取智慧。上面的命题E就是这方面最好的例子:

(E):如果路面是湿的,那么可能刚刚下过雨。

大部分时候,日常生活中的推理主要不是演绎式的,也不需要作出诸如“刚刚铁定下过雨”或“刚刚肯定没下雨”这样的二极判断。大多数时候是一个可能性的判断。例如,看见路面湿了,判断可能刚刚下过雨(刚刚下过雨的可能性提高了),那么原本预计两点到达参加重要会议的朋友会不会因此而耽误行程,就需要电话确认一下。那么在做这个确认的时候,并不需要先行致电环卫局或其它机构确认路面不是洒水车给弄湿的,也就是说并不需要排除其它可能。

日常生活中另外一种常见例子是上班迟到的解释。诸如晚起、堵车、急事什么的都是比较常见的理由,即便有时候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迟到,经理们一般也会接受。但是一些比较离奇的理由就很难让人信服。例如,我昨晚被外星人绑架了,今早刚送回来;发生了小地震,东西全乱套了,整理了好久,等等。

我在前面已经对常识中蕴含的逻辑原理予以解释,这里需要再指出的是,在应用逻辑原理来批驳某个观点或为之辩护的时候,需要先搞清楚这个观点背后的逻辑。否则就是牛头不对马嘴,如:

甲:哎呦,路面挺湿的,刚刚下过雨了吧。
乙:为啥?
甲:如果刚刚下过雨,这路面一定是湿的。
乙:没错,除非雨太小了。
甲:现在看到路面湿了……
乙:不对。湿地面不一定证明刚刚下过雨了。
甲:也许吧……但是我们不需要给刘总打个电话看看吗?我怕他们因为下雨而耽误行程……
乙:你傻啊,跟你说了不一定下过雨了,打电话干嘛。
甲:但是……
乙:但是什么?一个命题成立不等于它的逆命题也成立。这是中学数学你懂不懂!
甲:……

不善言辞的甲无言以对。然而,甲基于常识作出的判断是正确的,虽然他没有表达准确。甲看到路面湿了,判断可能刚刚下过雨。这个意思被乙理解为甲判断刚刚肯定下过雨,并用中学数学加以反驳。

实际上,在这场对话中出丑的不是甲,而是乙。乙错在太自负,学了点中学数学就以为可以无视常识。不幸的是,挺韩方的文章中有不少此类谬误,被冠以客观、公正、逻辑清晰的各种名头广为流传。.



四、对韩寒代笔的质疑
迄今为止,网友们从各个方面找到了不少疑点。这些疑点可能每一个都不是太强,但是某种程度上合起来之后可以构成很强的链条。关于这个合成的过程本人已经在《弱质疑与强质疑》【4】中举例阐述过了,也在《黑衣人问题的重新计算之二》【5】里展示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不管合起来之后得到一个多么接近1的概率,也不能说这个概率就等于1。也就是说,怀疑的程度随着疑点的积聚而加深,但是还是无法形成确证。

应该留意到,这是质疑的本质。.



五、判断的自由
然而另一方面,人们有下判断的自由,且判断错误的权利不受法律禁止。在掌握诸多疑点之后,一个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心证判断代笔是否存在。无论判断出“是”或者“否”,这都是判断者的权利。而且,因为判断者掌握着这些疑点,他或者她所下的判断就不能说是没有根据的(没有根据和根据不确是两回事)。因此,这种判断亦不构成诽谤。

用“证明”的思路反驳“质疑”的谬误在于,反驳者首先剥夺了对方的判断权,然后有意或无意地曲解质疑者的意图为“证明”,然后再用要求证明的思路来要求质疑。这是逻辑上的谬误。从麦田发出第一篇文章【3】以来,用这个错误思路反驳的挺韩者大有人在,这里不一一列举。

客观上,由于挺韩阵营的一些人使用了错误的逻辑来反驳质疑,而不是针对疑点深入阐述,这就造成疑点越积越多的局面。我不能不说,这些人对现在这个局面负有一定责任。这跟文体分析技术的使用是一样的。本来,文体分析技术是中性的,既可以用某些指标和文章来显示韩家父子的文章分不清,也可以用另一些指标和文章来清清楚楚地分开韩家父子的文字。遗憾的是,反韩阵营的此类分析有不少,挺韩阵营的人却极少有这方面的公开工作,于是人们也就只好更多倾向于“分不开”。这其实也是在另一个层面应用了常识判断。.



六、一个计算框架
贝叶斯公式在实际应用中并不是最方便的。它要求把各个因素合并在一起计算,而且计算分母通常还要使用全概率公式展开。幸运的是,在代笔与否的判断上,有个更加简单但是等价的计算方法。当然,我这里需要声明的是,根据这个计算框架计算出来的概率仍然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能当作证据。至于每个读者根据自己计算出来的可能性,采取何种判断,那就是各人的自由了。

据本人目力所及,@NKLiang 最先提出计算代笔假设下的概率与非代笔假设下的概率的比值【6】。这跟我早期提出的F有一定的关系(见【1】),但是这个比值比F更加好用。@NKLiang 很谦虚的自称这是一个民科理论,实际上这是个大有来头的理论。但是这里不多说了,下面要解决你的问题是,如果有多个疑点,如何把数据整合在一起?

按照@NKLiang 的说法,应该是把根据多个疑点各自计算出来的比值逐一相乘。我这里的计算框架差不多,但是有一些改进。一个改进是要计入先验概率,另一个是先取对数再相加,而不是直接相乘。

假设在方韩之争有若干个疑点D1, D2, D3, ..., Dk。X为背景知识,H表示命题“韩寒作品有代笔”,W表示H的反面,即命题“韩寒作品无代笔”。那么根据贝叶斯定理,在这些疑点下韩寒代笔的概率变为:

P(H|D1,D2,...,Dk,X)
=P(D1,D2,...,Dk|H,X) x P(H|X) / P(D1,D2,...,Dk|X)

类似地,韩寒无代笔的概率就变为:

P(W|D1,D2,...,Dk,X)
=P(D1,D2,...,Dk|W,X) x P(W|X) / P(D1,D2,...,Dk|X)

以上两个式子相除得到@NKLiang 定义的比值:

Ratio(D)
=P(H|D1,D2,...,Dk,X)/P(W|D1,D2,...,Dk,X)
=(P(D1,D2,...,Dk|H,X)/P(D1,D2,...,Dk|W,X))
  P(H|X)/P(W|X)

为了计算的方便,应该使各个疑点彼此统计独立,如果不能独立的应该合并为一个疑点来计算概率。因此,上式可以进一步简化为:

Ratio(D)
=P(H|D1,D2,...,Dk,X)/P(W|D1,D2,...,Dk,X)
=P(D1|H,X)/P(D1|W,X) x ... x P(Dk|H,X)/P(Dk|W,X) x
  P(H|X)/P(W|X)

两边取以10为底数的对数,并各自乘10后,变为

e(D)=10log(Ratio(D))
=10log(P(D1|H,X)/P(D1|W,X)) + ... + 10log(P(Dk|H,X)/P(Dk|W,X))
     + 10log(P(H|X)/P(W|X))

有电子或信号方面知识的朋友可以发现,e(D)的每一个单位值就是一个分贝。

这样,只要针对每个疑点(或者挺韩的事件)在代笔和无代笔假设下的概率计算各自出来,取比值后再取对数,结果可以简单累加起来,然后再加上背景信息的比值对数。

定性地看,最终结果数值越高,代笔成立的概率越高。在什么疑点都没有的时候,也就是e(D)的展开只有log(P(H|X)/P(W|X))一个项的时候,e(D)应该是绝对值比较大的一个负数,表明一般来说作家没有代笔的。那么随着疑点的不断涌现,e(D)的值会不断往零移动,直到变为正值,然后再有新的疑点出现的话,还会不断增加,直到对应一个很接近1的概率。

@破破的桥 和@奥卡姆剃刀 曾经提到,在所谓的“大样本量”之下,发生一些低概率事件其实并不反常【7】。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在考察韩寒是否代笔的时候,其实不存在所谓的“大样本量”,因所考察的都是与写作有关的因素,何大之有。再说同样的原理其他作家也适用,这个“大样本量”下的偶尔异常,其实已经包含在背景信息X里面了。不过,即便是照顾这个说法,也可以很容易在e(D)的展开式中加入一个运气项:

e(D)=10log(P(D1|H,X)/P(D1|W,X)) + ... + 10log(P(Dk|H,X)/P(Dk|W,X))
     + 10log(P(H|X)/P(W|X)) + e(运气)

运气项的值为负数,可以抵消掉一两个疑点导致的正值。但是不能抵消掉所有的。在有大量疑点涌现的情况下,这个说法显然是不足以打消疑虑的。

为了帮助一些理科背景不强的朋友理解,下面通过虚拟一些数字来展示计算过程(请注意,是虚拟而不是实际情况)。假设中国大陆作家有代笔的非常少,为百万分之一,那么10log(P(H|X)/P(W|X))取值为-60。疑点呢我们假设找到有10个,假设每个疑点在代笔假设下都是百分之十的成立概率,但是在非代笔假设下就是千分之一的成立概率,那么相应的对数值就是20。十个疑点累加起来就是200。但是假设韩寒运气背,碰上了两个低概率事件,那么运气项的值设为-40。合起来,e(D)的数值为200-60-40=100。这个100对应十亿比一的比值,也就是说,代笔的概率是非代笔的10亿倍,相当于只有十亿分之一的概率无代笔。——再次声明,这里的数值只是假设。

从这个计算也可以看出,上面的公式e(D)可以很方便地把不断发现的新疑点加入到现有的计算结果中。当然,如果发现有对韩方有利的解释,也可以更新其中某个项的值,或者加入一个负值来抵消掉某些疑点带来的影响。这个计算框架是非常灵活的。而计算结果的解读,如上面所例举的那样,也相对比较容易。.



七、教训
人切不可太过自负,尤其不可忽略常识而滥用自己所学的理论。否则,被嘲笑的只能是自己。逻辑的运用是很复杂的,有些原理可能会让人觉得难以理解;但是另一方面也很简单,日常生活中都会在运用一些可能课本上都从来没有学到过的逻辑原理。尊重常识,是我们在方韩之争中逻辑方面所应该学到的一课。.



参考资料:
【1】@火车是运茶的:质疑与证明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c8ef8b0100z1kx.html
【2】@马伯庸:从《人造韩寒》看如何构筑阴谋论
http://weibo.com/1444865141/y0X1m87UW
【3】麦田:人造韩寒:一场关于“公民”的闹剧
【4】@火车是运茶的:弱质疑与强质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c8ef8b0100z5p7.html
【5】@火车是运茶的:黑衣人例子重新计算之二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c8ef8b0100z5q1.html
【6】@NKLiang:方韩大战技术流之我所见与我的民科理论
http://weibo.com/1639937272/y5rwccAok
【7】@奥卡姆剃刀:概率、分布与奇迹
http://weibo.com/1820201245/y4Yhd0pEF.



火车,俺被噎死了.



回复 11楼pp_dream 的帖子
不会吧,你今天休息,应该正好有时间仔细看完。.



读了楼主的文章。

”客观上,由于挺韩阵营的一些人使用了错误的逻辑来反驳质疑,而不是针对疑点深入阐述,这就造成疑点越积越多的局面。“  

”尊重常识,是我们在方韩之争中逻辑方面所应该学到的一课。“

我也觉着新浪上一些支持韩寒的写家,没有好好下功夫,如果真的想帮韩寒,应该再多下功夫,写出能让大家信服的文章,至少让多数人信服。如果只能让本来就支持韩寒的人接受,这些文章就只是表个态而已,没有什么作用。.



文章太长,没兴趣看完,既然你尊重常识,那我就告诉你一个常识,请你尊重:一篇文章或者小说,是谁署名的就是谁写的。.



回复 5楼火车是运茶的 的帖子
然而,甲基于常识作出的判断是正确的
-----------------------------------------------------
武断了吧,路面很湿也可能是洒水车刚刚经过。光以路面湿就判断下过雨肯定有失偏颇。
所以,你所谓“甲基于常识作出的判断是正确的”根本就是你自己的判断,恰恰是不正确的。.



回复 5楼火车是运茶的 的帖子
当然,你可以说“甲并没有确认刚才下过雨,只是说有下雨的可能”,那乙的质疑就完全没有问题。特别是你还虚构一个“给刘总打电话”的事,更是不知所云,在没有确定是否下雨的情况下,却要去打电话问是否影响到行程,到底是谁的判断有问题?.



回复 7楼火车是运茶的 的帖子
当然,你可以继续用“判断的自由”作为借口。那么所有的客观事实就被主管判断掩盖了--反正我有“判断的自由”嘛。
根据你的理论,我现在主管判断你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为了讨好方舟子。.



看完了
结论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回复 17楼旺旺她爸 的帖子
你这是很客观的判断,一点不主观。.



〔转载〕有意味的百分比
google 关键字

[ 本帖最后由 ccpaging 于 2012-2-29 17:42 编辑 ].



又是一堆裹脚布.



引用:
原帖由 meia 于 2012-2-27 00:04 发表
读了楼主的文章。

”客观上,由于挺韩阵营的一些人使用了错误的逻辑来反驳质疑,而不是针对疑点深入阐述,这就造成疑点越积越多的局面。“  

”尊重常识,是我们在方韩之争中逻辑方面所应该学到的一课。“

...
支持韩寒的一般都是喜欢文学的,只有喜欢他的文字或者不喜欢他的文字,哪有方粉们这么无聊,一天到晚举着黑棍。扯些逻辑理论,数理统计。以搞黑搞臭别人为乐事。.



引用:
原帖由 派克叔叔 于 2012-2-27 09:06 发表

支持韩寒的一般都是喜欢文学的,只有喜欢他的文字或者不喜欢他的文字,哪有方粉们这么无聊,一天到晚举着黑棍。扯些逻辑理论,数理统计。以搞黑搞臭别人为乐事。


就看懂了这句,哈哈.



回复 17楼旺旺她爸 的帖子
太遗憾了。
在ww上已经无法客观讨论这件事情了。

你们继续。.



回复 8楼火车是运茶的 的帖子
请问您以前得过奥数的奖吗?.



回复 25楼胡豆妈 的帖子
得过高中联赛一等奖,没有任何人辅导.



回复 24楼火车是运茶的 的帖子
您那么喜欢逻辑,是否可以鉴定一下那个打手证据的强弱呢?.



回复 27楼zhenai 的帖子
见24楼,谢谢。.



回复 28楼火车是运茶的 的帖子
您贴出这一大堆东西就自以为很客观吗?
一个纯假设的场景您不是也不敢讨论吗?.



http://bbs.99read.com/dispbbs.as ... p;page=1&star=1
[转帖] 方舟子:我的理想 / 方舟子:“天才”韩寒作品《求医》分析.



【转】
这里的“我”睡下铺,但韩寒在2006年11月10日发的一篇简短博文《睡在我上铺的兄弟》说:“我在念书的那阵子也是上铺”。当然,韩寒可以说我这是文学创作,但是为什么非要在一篇自称写自己的求医经历的散文中,把睡上铺说成睡下铺?这有什么必要吗?

引自方舟子:三度剖析韩寒《求医》之谜(2012-01-30 11:26)
---------------

说方舟子是文青,学生腔,真是最善良的说法了。文学是一种“必要”的产物?笑死人的,方博士真的不能再丢人了,住嘴吧。

语文高考培养的就是这样的人才。中国的语文教育就是将文学解剖成“必要”的。方舟子能在高考得高分,也就不奇怪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fc0caa010109ek.html
火车的没看懂,上面这个看懂了。
对于方寒都不关心,但之后看过韩三篇,觉得一个80后写出这么关于自由,民主的思考还是很厉害的,不管幼稚也罢,代笔也罢,只要他敢以他的名字发出来,就是不容易的。如果不是被方这么一搅和,以韩的人气,现在的年轻人还是有可能形成一种关于民主,时政的讨论的。
但现在的结果是,大家都在讨论代笔,讨论人品,却不再说韩三篇的作品本身。如果真有阴谋论,那不是韩爸爸的韬光养晦,是方的釜底抽薪还差不多。.



引用:
原帖由 旺旺她爸 于 2012-2-27 00:05 发表
文章太长,没兴趣看完,既然你尊重常识,那我就告诉你一个常识,请你尊重:一篇文章或者小说,是谁署名的就是谁写的。
旺爸的这个理论实在太奇怪了.



回复 26楼火车是运茶的 的帖子
感谢答复,可以请您辅导我家孩子学数学吗?.



回复 34楼胡豆妈 的帖子
抱歉,实在不行,自家孩子还经常没时间陪伴呢。.



回复 34楼胡豆妈 的帖子
哈哈, 你是认真的么?.



回复 33楼数字城堡 的帖子
这有什么奇怪呢?这当然是常识。例如有个人起诉别人剽窃他的作品,他的证据不外乎拿出公开发表的自己署名的文章,还有对方的文章进行比对。难道他还要拿出自己的第一手稿、第二手稿还有目击证人亲眼目睹他写作过程的证词、甚至他写作过程的录像才能证明自己才是原创者吗?.



不晓得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阴谋论。我记得“小悦悦”事件之后,天涯上面很多人言辞凿凿论证小悦悦不是她妈亲生的,或者被她父母谋害了之类的。.



引用:
原帖由 旺旺她爸 于 2012-2-27 00:05 发表
文章太长,没兴趣看完,既然你尊重常识,那我就告诉你一个常识,请你尊重:一篇文章或者小说,是谁署名的就是谁写的。
请楼上看清楚旺爸的逻辑
因为文章署名是A的,所以就是A写的
因为文章是A写的,所以署名为A
这两句话是一样的吗?.



回复 36楼lincoin00 的帖子
是认真的啊,莫非您也是一位数学高手,有意愿教孩子吗?.



回复 39楼数字城堡 的帖子
文章是不是A写的,你怎么知道啊?读者看到这篇文章署名为A,所以按照常识推断出是A写的。这有错吗?.



回复 40楼胡豆妈 的帖子
没,我还没这本事呢。。。.



回复 35楼火车是运茶的 的帖子
楼主不喜欢,删贴了。

[ 本帖最后由 胡豆妈 于 2012-2-27 11:53 编辑 ].



回复 39楼数字城堡 的帖子
路面很湿也可能是洒水车刚刚经过。光以路面湿就判断下过雨肯定有失偏颇 (旺爸语)

读者看到这篇文章署名为A,所以按照常识推断出是A写的。(41楼话),这种推断就没失偏颇了?.



回复 43楼胡豆妈 的帖子
这么说,您并不是真心想要请我去辅导您的孩子学数学了。.



回复 45楼火车是运茶的 的帖子
不管支持哪一方,我也搞不懂你说的那些推论,看起来比较复杂!

但至少欣赏你用逻辑推理等来分析事情,而不是某些人只会进行人身攻击。

这才体现出辩论的价值。.



回复 29楼zhenai 的帖子
我实在没有看出来你这个模拟打手的例子有何讨论的必要。.



回复 46楼lincoin00 的帖子
谢谢。其实,只要看这句就可以了:

(E):如果路面是湿的,那么可能刚刚下过雨。.



回复 45楼火车是运茶的 的帖子
是真心的,具体见短信。

只是本人比较懒,自己不想着去好好学习,该打。要不我再继续学习一下您的贴子,看看能不能多明白一部分。

本人高中数学差点不及格,水平较低,性格又比较悲观,写的贴子不招待见,见谅。

[ 本帖最后由 胡豆妈 于 2012-2-27 11:48 编辑 ].



回复 14楼旺旺她爸 的帖子
如果大家不认同一篇文章或者小说,是谁署名的就是谁写的这个常识的话,那么韩寒就没有可能顶着作家的头衔招摇撞骗13年。
但是面对着韩寒越来越异于作家的表现,您的意思是对这些反常现象都视而不见?
或者您认为韩寒拿出两个小时出来与大家讨论学识比一个人剖腹证明自己没偷吃要困难得多。?.



回复 47楼火车是运茶的 的帖子
您那些所谓弱证据变成强证据的例子就很有必要,对吧。
您能否认这个打手的证据不够强吗?.




发表评论
本文章已关闭或您没有权限发表评论。
最后违规时间: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