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Wenwen妈 于 2010-5-29 16:07 发表 "有这么一家人...."的确更妥当些,避免了歧义。 不过大家在发表言论时,又有多少人做得到不被任何人误解,没有任何歧义呢?那些经过律师严格审核的合同、协议,为避免歧义,要加很多注解、定义,现实生活中的交流 ...
原帖由 pm_simple 于 2010-5-29 16:19 发表 今年以来谈育儿要到水区的! 这是WW的特色!
原帖由 duoduo妈 于 2010-5-29 14:48 发表 我同意你的做法。尤其是对商家或者爆人隐私的内容,这个判断并不很难。但是恶劣的辱骂确实很难界定,目前大家就是对你认定的恶劣辱骂有歧义。这也很简单,等周一开放了原贴,大家自然会看个明白。看其他人的说法, ...
原帖由 老枪 于 2010-5-29 17:04 发表 你想干嘛?昨晚就颠倒是非煽风点火的,这会儿来装好人?